李炜光:杨小凯:没有制度基石的工业化,只会重复洋务的失败
晚清王朝逐渐失去了制度纠错能力,这对一个体制来说是致命的,但并不意味着它自己对此无感,相反,它知道危机存在,并且一直在设法自救,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持续了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
洋务运动取得了不小的成就:黄浦江边盖起了高楼大厦,天津成立了电报总局,广州市民用上了自来水,福州和台湾之间竟铺设了海底电缆——洋务运动决非“一事无成”。
问题在于,这些堪称“辉煌”的技术成果为什么没能转化为一个能够自我扩张的工业体系呢?杨小凯的分析仍是从制度入手。
01
洋务运动:制度之锁下的体制自救
杨小凯给洋务运动定性,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第一,这是一个制度约束下的工业化运动。它是在旧制度的铁笼里跳舞,皇权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绝对不能被触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自然无从谈起。
第二,这是一场“只要技术,不要制度”的跛脚改革。现代工业的两个基本要素——技术和制度,他们只选择前者,而拒绝了后者。这样做,不仅导致洋务运动失败,也为中国日后的长期发展埋下了祸根。
第三,洋务运动的本质是“国家机会主义”的。表现为:政府既是制定和执行规则的“裁判”,又是直接下场踢球的“球员”,拥有最终支配权,垄断工业资源,压制私人企业发展,目的是最大化政府所获租金和寻求统治秩序的稳定。
第四,“三官”模式的制度困境:洋务运动办企业,走的是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路子,表面看是政府与私人资本合作,本质上是政府掌握绝对控制权。
杨小凯说,李鸿章旗下三大企业——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都是这么运转的,企业经理都是有官衔的人,不对股东负责,只对上级领导负责。
此举有三大弊端:一是,企业用人不看市场看官场,政府可随时撤换总办、干涉企业日常经营;二是,关键项目如何决策、资金如何支出,股东说了不算,因为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获利权不在资产所有者手里;第三,一旦企业经营不好,政府就会以“整顿”为名将其收归国有,民间资本血本无归。
杨小凯说,这种体制必然导致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商人要想成功,首要条件不是搞创新,而是与政府搞好关系,得到官员庇护,也就必然导致腐败和低效。
这种体制下,资源很难流到真正的企业家手里,他们只有依附于政治权力才能生存。于是民间正常的工商活动很难独立发展,新兴工业被牢牢地捆绑在旧体制的躯体上。杨小凯提到胡雪岩案,可用来说明这个旧制度最致命的问题。
杨小凯进而指出,这是一个刻意设计(deliberate)的产权模糊地带,以“合办”与“督办”的名义,合法保留对企业任意干预权。这样做的目的是:企业服务于政府需要,如筹款、军火制造等,更重要的是,可避免出现一个独立的、强大的资产阶级与其对抗,政治用意内含其中。
02
反例个案:不受官方干涉的私人企业
前面我们讲了那么多官办企业的问题,有人可能会问:难道晚清就没有成功的私企吗?有。杨小凯就给出了一个生动的反例——茂新面粉厂。它足可证明:只要摆脱了政府干预,真正的私企会多么的生机勃勃。
1902年,荣氏兄弟在无锡创办保兴面粉厂(一年后改称茂新面粉厂)。这两位“面粉大王”,出身上海钱庄学徒,没有高官身份,不靠官方拨款,初始资本全靠自家积累和亲友入股,设备只有4台法国石磨,日产面粉300包。
建厂初就起风波,有当地士绅联名告状,说是工厂烟囱正对文庙学宫,有碍风水,要求知县勒令停工,这就是所谓“太保墩事件”。私人企业刚起步,先要对抗的是地方保守势力和官府干预。
1902年11月,两江总督刘坤一第八次批示:革职留用阻挠建厂的知县,清查并惩处带头闹事的乡绅,这才迫使地方势力妥协,工厂得以复工。最后还是高层介入才解决,说明法律完全空缺。试想,如果是洋务官办企业,地方势力敢如此嚣张吗?
事情还没完,工厂投产后又起风波,市面上谣言四起,说荣氏面粉有毒,吃了不易消化,本地商铺集体抵制,面粉大量积压,合伙人朱仲甫一看这阵势,立即选择撤资。摆在荣氏面前两条路:关门清算,或走纯粹民营路线。他们选择了后者,茂新的亏损风险全部由股东自行承担,没人替他们兜底。
杨小凯说,荣氏企业属于“不受官方干涉的私人企业”,确实如此。重大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荣氏不属于官办体系,企业经营决策、人事安排、设备采购、利润分配,都掌握在自家手里;没有官员空降,不能任意撤换总经理,更不能强行接管企业,能依靠的只是自己的产品质量和市场渠道。
隐含的经济学逻辑就是:在这里,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收益权得到了统一,同时,荣氏的经营没有官方介入,基本不存在寻租问题,企业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资源投入到生产发展和技术迭代中去。据此引申出以下三层道理,一层比一层深刻:
第一层:中国从来不缺企业家,不缺经营的技术和能力。只要减少行政权力对企业的干预,民间天然存在的强大的企业家活力就能焕发出来,晚清如此,现在也如此。同一批中国人,放在官督商办体制内,就会滋生低效腐败,放在自主经营的环境中,就能持续创新、持续扩张。必定如此。
第二层:洋务运动不可能孕育出真正的工业化。当大量关键行业被官商垄断,民间资本只能挤在面粉、食品这类人家没有强力垄断的轻工业赛道上艰难度日。也就解释了,晚清民营工业为什么都拥挤在吃饭穿衣这类层次上,重化工业、大型交通产业很难出现他们的身影。
第三层:印证杨小凯的“坏资本主义论”:高度依赖官场庇护的胡雪岩模式,权力起落直接决定企业生死,这样的企业毫无前途可言。茂新代表的是另一条可能性:完全依靠市场竞争生存,企业“活”的更好,甚至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所以,茂新案例真正值得注意的,不是它办得如何成功,而是什么样的产权制度,能让企业家愿意无休止地发展壮大自己,能让企业家相信未来,自己必有远大前程。
不过需注意一点:茂新相对少受干预,有一定的行业偶然性:面粉行业不在朝廷的垄断清单上,不等于它的产权得到过什么保障。如果荣氏投资航运、军工业、邮政业,直接与官商正面竞争,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直到1904年,《公司商律》出台,民营公司才初步有了法律依据,也恰好和茂新扩张的时间重合上,印证了杨小凯“制度改善提升交易效率”的结论。
03
唯一转机:新政制度松绑,经济立即反弹
洋务运动三十年没做成的事,清末最后几年靠制度改革初见成效。1904年,《钦定大清商律》(含《商人通例》与《公司律》)颁布,私人办企业第一次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同年,《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出台,企业从此有了正规的注册流程;1906年,《破产律》和《奖给商勋章程》也相继颁布,前者引入了债权人平等受偿与破产清算的现代观念,后者打破了“士农工商”的传统壁垒,重奖实业人物。至此,中国第一次有了现代商事法律的一个初步框架,实属不易。
制度松绑的效果立竿见影:1904至1908年间,全国私人企业注册达272家,资本迅速涌入纺织、面粉、航运与铁路等行业。荣氏兄弟的茂新面粉厂、商办粤汉铁路公司等都是在这个时候成立的,张謇的大生纱厂也是在这时借《公司律》完成扩股的。
一旦产权有了法律保障、企业有了合法地位、交易有了明确的规则,分工和专业化立刻就会自发生长。杨小凯说,可惜这个良好势头被接踵而来的革命和社会动荡打断了,中国又一次错过了平稳过渡、转型的机会。
04
杨小凯:制度是核心变量
1. 超边际分析证明,经济发展是一个分工演进的过程,交易效率越高,社会就越倾向于专业化分工,促进迂回生产的发展,从商业资本主义升级为工业资本主义;
2. 制度是交易效率和分工的核心变量,只有清晰、平等、有效的产权保护、专利制度、企业法律,才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家的长期投资预期;
3. 两种资本主义清晰划分:政府或充当第三方仲裁,不参与市场竞争;或直接闯入市场,“裁判加球员”,制度化攫取垄断租金,后者便是百年间缕缕作祟的国家机会主义;
4. 私人投资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权随时面临行政权力的干预,私人投资者的理性选择就只能是短期商业套利,拒绝长期的技术研发和重资产工业投资;
5. 清末新政最后几年的变化说明:僵化体制亦有起步机会,只要制度松绑,私人工业会立即启动:1904年以后商事法律相继落地,随之呈现私企的爆发式增长,印证了制度改革对释放民间经济活力的影响。
最后还是那句话:制度是核心变量,中国人理解这一点,用了很长很长时间。其中道理说起来并不复杂,只是杨小凯用他的经济学家之手,把这层面纱拨开了:没有一套保护产权、维护公平、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再轰轰烈烈的工业化运动,也只是空中楼阁、过眼云烟。
来源:少数派文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