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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不能国进民退

发布时间:2010-11-15 21:21 作者: 浏览:115次

凤凰卫视[2.64 0.76%]3月4日《金石财经》节目播出“胡德平: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不能国进民退”,以下为文字实录:

曾瀞漪:还有在房地产业方面也是成为大家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估计,去年中国房地产商,他说暴利高达一万多亿元,怎么算出来的?陈万志是估算了开发商成本账,他说商品房的主要成本是由土地出让金,还有造房的建安费,以及各种配套费、税费和经营管理费所组成的,开发商从拿地到完成开发销售两个周期看起来,平均时间是在三年以上。所以他认为2009年的全国商品房所用的土地平均应该是在2006年拿的,而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他认为每平方米大概是在2500元,所以算起来开发商的暴利大概是一万亿元,不知道开发商听起来赞不赞同这样的说法。

但是中国去年大城市,像是北京和上海的地王频频出现,很多人在问,说国企房地产企业进入这个领域当中,可能是创造地王最大的一个来源,有人说这叫做国进民退。关于这个问题,凤凰网访问了全国政协常委胡德平,他谈到了土地问题,到底是不是存在着所谓的国进民退,而他也谈谈自己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胡德平(全国政协委员):如果再让我说几点,我说土地问题,我说真不能是国进民退,这话是怎么讲,我们不断的要城市化、城镇化,城市的范围要不断地扩大,就需要不断的占农村的用地,是不是城市要扩大了,城镇化的规划用地做出来了,是不是就是用国有的方法,土地国有制的方法,把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都给收购了,我觉得这个应该来考虑。因为全民所有制的土地,还有国有的土地,只应该把公益性强的农民的土地收过来,来进行建设。如果是商业开发的,就不能够用低价收过来,再高价去卖,如果只有这么一种方法,城市、城镇扩大,就要国家把人民的土地完全收购变为国有,我觉得这个“国进民退”有点不合理了。你收购公益事业用地可以,商业用地、开发用地、建设用地政府收过来,再卖高价,这种国进民退,这个是要注意,这个造成的危害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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