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今天这次论坛,我想说的就是我对四中全会的一些体会,我看到胡耀邦同志在1986年的一篇讲话中分析党内两类矛盾,我想谈谈我对现在反腐败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1954 年,刘少奇同志在解释我国第一部宪法时曾说过一句话:“每个公民只要认识到他没有做过违法的事,他就不用害怕夜晚有人来敲他的门,宪法就会保护他的安全和自由。”但很快宪法就失去了它的作用。1979年开始,我党又把法律法制建设提到全国人民的政治、社会生活之中,我国的社会秩序、治安有了迅速的好转,人们有了更多的安全感。我希望这次我们的四中全会,在继承1954年的宪法和刘少奇同志的讲话同时,有更大的进展和更大的突破,让人们真正感到只要不违法,只要守法,就不怕有人来敲门。毛泽东同志在议论民主专政中也说过这样的话:“人民犯了法也要受处罚,也要坐班房,也有死刑,但这是若干个别的情况,可对于反动阶级,是原则的制定。”我觉得我们再重温一下我们党的各种言论,各种观点,用这个再去理解我们现在的依法治国,收获更多。胡耀邦同志所说的“党内产生矛盾是辩证性的,但并不是敌我矛盾”,我觉得他对矛盾的说法与毛泽东同志的这句话十分接近,他说的这句话也并不是共产党执政以后出台的什么新的法律,但是我觉得,只要我们肯研究,只要我们肯分析各种现象,我们对中国的各种法律、政治、经济的了解认识就会越来越深刻。
我党有关决议说过, “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激化。”这是我党在转移工作重心以后,又没有忘记阶级斗争的动力点,但是经过30多年以来的变化,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若干新的社会阶层,我国宪法反映了这种深刻的社会变化。如何应对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现在我们党更多的是用法治的理念和法治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我认为这正是我党执政之后,适应时代历史社会发展的必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