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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我们的经济是人民经济

发布时间:2025-09-22 12:55 作者:胡德平 浏览:73次

我是在1988年第一次接触温州的民营企业。当时一个调查团来统战部汇报,他们说,温州的民企是逼出来、冒出来、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给他们一个机会,可以不再修鞋配眼镜,可以做企业。那时我觉得,在一种条件下自发产生的东西最值得研究。

温州基础薄弱,几十年国家才给了6.5亿元的投资,人多地少,经济又不发达,在这个地方被逼出来、冒出来、干出来,说明了温州人的突破。我觉得温州不管是办中小企业、办实业的经验,还是对金融领域的探索,都值得重视。

只要货币也是商品,民间借贷就应该是合法的

中国的民间借贷有几千年的历史,即使是现在的民法也没有否定它,只可以说多于国家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不予保护。为什么民间借贷的存在能从秦汉至今延续?因为货币是特殊的商品,是商品就可以交换。既然可以交换,就可以为交换而付利息,这也成就了2000年后资本主义的发展。

民间资本既然能办实业,就应该也可以办金融机构。但我们现在的情况是,限制民间资本不能办金融,结果导致了高利贷。国家又让民营企业发展实业,国家的银行又说钱是大家的保命钱,要珍惜慎重,这真成了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样做是不行的。

改革初期是允许集资的。刚才听法律方面的人说,现在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因为很难入罪必须要换个名字叫非法集资诈骗罪。而且,怎样算非法怎样算合法难以说清楚,多少算公众也难以界定,钱到底是搞金融还是做实业也很难分辨,到最后为了做成死案,就用诈骗来定罪。这种定罪究竟对不对,是值得讨论的。

在我看来,只要货币也是商品,民间借贷就应该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延伸成了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就应该可以办民间金融机构,这是市场经济中当然的一件事情。实业要发展,

却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就会产生高利贷,那是在断送我们的企业。同时,要想做大企业,做百年老店,就不能短贷长投短贷长投产生的最大问题就是毁灭我们最有雄心壮志的企业家。

人民经济就是收益一定要惠及全民

我们的改革有很多技术问题,太专业的我也谈不好。但我同意刚才一个同志的观点,歧视民营经济、不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观念在我国还是根深蒂固的。我觉得必须要明确一点,犹如我们的战争是人民战争,我们的经济也必须是人民经济。

人民经济就是指所有的央企、国有经济都是全民的,不是要让全民去分,但收益一定要惠及全民。所有的经济其中包括民营经济,虽然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人群,但都要作为人民经济来发展。

中国的奇迹在于改革开放把经济搞活了,允许全民经商、办企业。老百姓不再吃大锅饭,可以自己创业,但发展必须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现在我们的经济、预算、出口都是在做加减法,很少做乘除法。所谓的乘除法,就是一件事情乘以13亿人民的积极性,力量就很大了,我希望能在金融上有所突破,发挥杠杆作用,这样下去,改革开放就会走出一条新路。

来源:《中国民商》2012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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