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中央政研室”三年(1949—1952)——中央农村工作体制历史演变(2)
建政之初三年,中共中央没有设立专门农村工作部门。具体说,在1953年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之前,“中央政策研究室”(简称“政研室”)是主要的农村政策研究机构,也是农村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这个时期的农村工作以土地改革为基本内容。“政研室”作为中央农村工作机构具有历史过渡性。
1,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并不关注农村问题,直到1924年中共三大才提出农民议题。在这次会上,毛泽东提出共产党应该重视农民,因为“中国国民党在广东有基础,无非是有些农民组成的军队。如果中共也注重农民运动,把农民发动起来,也不难形成像广东这类的局面。”[1]但是,毛泽东这个意见没有进入会议议程,当时中共中央工作重点是如何推进国共合作。1926年11月,中共中央成立“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并由毛泽东担任书记。[2]“农民运动委员会”是中共党内最早的农村工作机构,开始办公后毛泽东制定了《目前农民运动计划》,在汉口设立中央农委办事处,准备同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协商筹办农民运动讲习所。[3]此前农民运动讲习所由国民党中央农民部主办,澎湃、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参与。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的这个工作计划因国共合作破裂而未能实施。整体来看,从1922年到1926年,中共的农民运动属于初期和秘密时期,中央层面没有建立起有效运行的农村工作机构和领导体制。1927年毛泽东在秋收起义之后进入井冈山地区建立根据地,革命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中共早期农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4]
革命时期根据地政权并没有专门农村工作机构,因为根据地在农村,政权全部工作都可以说是农村工作,所有部门都可以说是农村工作部门。根据地政权与农业关系最直接的部门,是“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简称为“土地部”。不论是1930年代在江西的中央苏区政府,还是1940年代在陕北的中央苏区政府,都设有土地部。土地部主要工作是,清查农户的土地和收入来源,划分阶级成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等),领导和组织农业生产,如开展春耕、兴修水利,组织“劳动互助社”、“梨牛合作社”等。苏区机构设置、组织方式(如特派员、工作队等)都直接受到苏联的影响。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认为,“中国的工作队从俄国革命的土壤中移植而来,然而这一经验做法能够茁壮成长、发扬光大,其实归功于中共的创造性栽培。”[5]苏联经验对于中共的影响,不仅在于机构设置和工作方式,更重要的是农村政策基本思路,特别是农村集体化制度选择。1949年中共夺取全国政权后,军事斗争结束,党的工作有了农村和城市之分,特别是随着土地改革完成,对农业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专门的农村工作机构应运而生。
“政研室”前身是中央办公厅党务研究组。党务研究组是一九四六年晋绥土改和随后起草《土地法大纲》的工作班子。晋绥土改由毛泽东主持、刘少奇具体负责,是全国解放前夕的土地改革全面实验,是形成土地改革政策的直接基础。中央办公厅党务研究组组长是廖鲁言,领导这个研究组工作的是毛泽东秘书陈伯达。陈伯达和廖鲁言是《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主要执笔者。在完成土地法大纲起草后,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于1948年夏成立。陈伯达兼任主任,廖鲁言担任秘书长并主持筹建和日常工作,随后担任主持常务的副主任。[6]
在中国共产党内部,除了毛泽东之外,早期农村工作开拓者首推邓子恢。1927年国共分裂后,邓子恢在福建龙岩组织了秘密农会,并在1928年组织了武装暴动,随后创建闽西根据地并组织实施了最早的土地改革,此时,中共中央还没有形成土地改革有关政策。邓子恢摸索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政策原则,成功地解决了闽西根据地土地分配问题[7],成为中共土地改革政策的先驱经验。解放战争时初期,邓子恢作为华中局主要负责人,在领导华中土改中率先总结出“中间不动两头平”政策原则(对中农土地不动,而将地主富农的土地同雇农贫农按人口平分),为党中央所采纳,建国后的土地改革仍然沿用。[8]相对于晋绥和东北土改的政策过左和严重暴力化,邓子恢领导的华中土改相对平和稳健。从1928年发动土地革命到建立全国政权,邓子恢是农村工作经验最丰富、成果最卓著的中共高级领导人,被毛泽东选定负责领导全国农村工作,堪称不二人选。邓子恢受命组建中央中央农村工作部时,毛泽东说:“子恢同志,调你来做农村‘统帅’。邓子恢说:还是主席统帅,我们做助手。”[9]
在邓子恢之外,中共早期农村工作重要领导人还有王观澜。在整个战争年代,王观澜追随毛泽东从事农村调研,和毛泽东的个人关系密切,在农村工作方面深得毛泽东信任倚重。1930年代初期,王观澜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负责江西瑞金苏区叶坪乡“查田”(相当于后来解放区“土改”)试点,担任中央苏区查田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随后担任苏维埃中央政府土地部副部长、中央土地委员会副主任。在毛泽东直接领导下,王观澜总结了叶坪乡查田运动的经验,起草了关于划分阶级的基本标准的文件,经毛泽东修改定稿为《怎样分析农村阶级》。毛泽东曾经说:“那篇《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的文章,是我和观澜同志合作写的。”[10]。长征到达陕北后,王观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成立时,王观澜担任副主任。1953年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成立,王观澜担任副部长,同时兼任新成立的国家农业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部长由民主人士担任)。1962年中央农村工作部撤销后,王观澜继续担任国务院农林办公室副主任直到文革。中央农村工作内部广泛流传,毛泽东曾说,中共党内有三个人最懂农民,一个是毛泽东本人,另外两人则分别是邓子恢和王观澜。
2,机构运行
中央政策研究室于1948年8月成立,最初11人,后增至二十余人。[11]从成立到1952年10月撤销,“中央政策研究室”主要从事土地改革政策研究,起草了一系列文件。成立初期也研究接管城市等问题,但不久,其城市政策研究职责随人事变动而转到其他部门。
政研室实际负责人是副主任廖鲁言。廖鲁言自1940年代中期进入中央办公厅,深得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赏识。从1946年参与起草《土地改革法大纲》,到1966年文革爆发,廖鲁言参与或主持了几乎所有重要的农村政策制定和文件起草。从中央农村工作部到国务院农林办,部长(主任)都是由分管农业的副总理兼任,廖鲁言一直是主持工作的副部长(副主任)。1954年起,廖鲁言还兼任农业部部长直到1966年文革开始,是建国以来任期最长的农业部长。
从1949年到1952年,农村工作主体内容是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中央机关不仅没有专门农村工作机构,中央领导人也没有关于农村工作的明确分工。在高层领导中,重大决策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常规工作则刘少奇负更多领导责任,或者可以说,刘少奇在主管农村政策研究。这段时间出台的农村政策文件,主要是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195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等。承担这些政策文件起草的主要是中央政策研究室,负责起草的主要人员是陈伯达、廖鲁言、王观澜等。在中央政策研究室之外,新成立的国家农业部设立了农政司,农业部农政司负责农业互助合作,配合中央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了解和汇总全国情况并撰写有关报告。
3,工作职责
根据1948年9月26日中央电文指示,“中央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解放区城市与农村各项政策”。[12]两个月后,随着彭真调离,政研室的城市政策研究任务划走,研究工作集中到农村问题,主要内容是研究土地改革政策和初级农业互助合作政策。
在政研室三年间,廖鲁言负责的主要工作有:1949年起草《关于目前解放区农业生产中存在着几个问题的报告》;1950年起草《土地改革法》、《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关于划分中农与富农成分问题的电报稿》;1951年起草《中央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指示》、组织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起草《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2年,组织召开第2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撰写《三年来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13]、起草《关于乡村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政工作的情况和意见》。[14]霍泛于1948年末进入政研室担任政治组副组长,他个人代中央起草的文件稿主要有:《关于中农和富农的划分问题》;《严厉制裁不法地主破坏土地改革的罪行》;《在土地改革中应当怎样去发动和组织群众?》等。[15]
陈伯达是研究农村政策史不能忽略的重要人物,1938年开始担任毛泽东秘书,后来兼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从1940年代中期到1960年代中期,陈伯达参加了几乎所有重要农村政策文件起草,而且通常是主要执笔人。这些重要的文件包括土地改革文件、农业合作化文件、人民公社化文件、人民公社管理条例等。1958年,陈伯达最早根据毛泽东的指示阐述了建立人民公社的构想,主持起草了第一个人民公社章程以及后来若干农村政策文件。陈伯达关于农村政策的阐述和文章,往往被认为代表毛泽东的思想主张,对中央农村工作部门运行影响巨大。文革中陈伯达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1970年秋被打倒。
(未完待续)
[注释]: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11月第3版,第111页。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11月第3版,第121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11月第3版,第123页。
[4]《王观澜文集》,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308页。
[5]裴宜理:《 工作队:苏联经验的中国化》,《中国学术》第43辑,商务印书馆2022年3月。
[6]《廖鲁言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482页。
[7]陈丕显编:《回忆邓子恢》,人民出版社2006年7月北京第2版,第570页。
[8]《邓子恢自述》第28页,人民出版社2007年11月第1版,第28页。
[9]陈丕显编:《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2006年7月北京第2版,第448页。
[10]赵来群:王观澜与晋绥土改,《党史文汇》2001年5月20日。
[11]《廖鲁言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27页。
[12]《彭真传》编写组编:《彭真年谱(1902-1948)》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529页。
[13]《人民日报》1952年9月28日第2版。
[14]《廖鲁言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485页。
[15]山西省长治市政协编:《霍泛文集》(上册),2005年10月,第85页,第86页,第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