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盛琦 裴润等:风雨十年间———忆邓子恢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部
邓子恢同志主持中央农村工作部10年,我们曾在他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共同经历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历史时期,许多往事至今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风风雨雨合作化
农业合作化是我国建国后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下大气力抓农业合作化。邓子恢同志也始终不渝地按中央指示办,积极推动农业合作化稳步前进。然而,风云多变,农业合作化也是风风雨雨。
(一)坚决主张农业合作化。邓子恢同志对农业合作化很热心,很坚定。他1953年初一来中央农村工作部,就向机关工作人员郑重宣布:毛主席告诉他,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基本任务,是在一定时间内,把农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在国家工业化的帮助下过渡到集体化。随后在会议和文字报告上,他均反复讲述如下观点:第一,土地改革以后,农民需要互助合作,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第二,在建设社会主义工业的同时,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农业。在农业发展上主要是依靠互助合作。第三,小农经济不是向社会主义大农业发展,就是向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而资本主义道路是我们反对的。我们的责任就在于教育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鉴于上述,邓子恢同志在1953年4月,把大规模发展农业生产和逐步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作为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提到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并把发展互助合作视为农村工的中心环节。1954年4月,在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又得出:党在农村的基本任务,就是发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运动。
我们深感邓子恢同志对农业合作化的态度是积极的,立场坚定的,说他反对农业合作化,是很不公正的。
(二)循序前进。在中国广大的经济落后的农村,亿万农民如何从个体经济走向集体经济?邓子恢同志的思路是,根据农民是小农经济的特点,农村发展不平衡和地域辽阔的状况,在组织上应采取恰当的过渡形式和适当的步骤,循序前进。他认为,农民在实践中已经找到了从农业互助组进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再由此而进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是势在必至。他说:农业合作化的全过程,一般要分这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不可逾越的。采取这种过渡形式的理由,他讲了如下几条:一,要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提高;二,要有国家工业化的帮助;三,要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四,要按群众运动规律办事,由低级到高级。
邓子恢同志来中央农村工作部后,就开始按照循序前进的思路,指导全国互助合作运动。他主张全国普遍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较多的老区,可适当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纠正急躁冒进。由于1952年冬天,各地农村结合整党普遍进行了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又由于赴苏联参观访问的中国农民代表团成员,到各地向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作访苏报告,顿时形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热潮,一部分农村发生追求高级形式的急躁冒进倾向,引起了一定范围的社会动荡。1953年初春耕在即,有的地方农民生产情绪不稳定,甚至有地方出现了杀猪、砍树、不积肥的现象。邓子恢同志派处以上干部带领三个调查组,分别到华东(新区)、河南(半新区)、山西(老区)了解情况,及时向中央作了报告,并在3、4月间采取了许多行动:第一,代中央草拟了《关于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给大区的指示》、《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这些代拟的指示,中央很快以中央文件下达了。他还吩咐杜润生同志为《人民日报》撰写了《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的社论。4月1日,毛泽东同志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这三个文件汇编成册,定名《当前农村工作的指南》,号召各级党委组织农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第二,帮助华北局农村工作部压缩了华北区1953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纠正了耕畜、农具变相的无偿归公的错误。第三,受中央委托,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当前策略,从小农经济的实际出发,稳步前进。
根据中央精神,全国各地对互助组、合作社进行了初次整顿。广大农民群众生产情绪趋于稳定,春耕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一度消沉的互助组重新活跃起来:大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有改进,90%以上比往年增产。秋后、大批互助组要求转社,大批个体农民要求入组入社。
这时,由于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宣传,粮食要实行统购统销,毛泽东同志对形势的分析有了改变。1953年10月15日和11月4日,他两次对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急躁冒进倾向提出批评,要求加快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当时,邓子恢同志正在南方考察,得知了这个情况后,他相信毛泽东同志,立即致信中央,首先作了自我批评,承认4月农村工作会议所提发展计划偏低,表示同意提前召开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修订互助合作的发展计划。但是,邓子恢同志对“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则未作自我批评。
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召开了、会议讨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议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从此,互助合作运动由以发展互助组为中心环节的阶段,转向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环节的阶段,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加快了,到1954年4月达到了10万个。
(四)在巩固中求发展。从1954年春上开始,邓子恢同志用相当大的精力来研究和指导10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工作,他说:把这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好,增产增收,做出榜样,在农民群众中真正起示范作用,就能吸引更多的农民组织新社。他聚精会神,首先,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他在4月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说: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关键,是搞好生产,而要搞好生产,就要把经营管理工作做好。他提出:要找出增产关键,订好生产计划;要把劳动组织好,分队分组,分工分业,建立生产责任制;要做好分配工作,做好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
其次,用社会主义精神,来正确处理社内外的矛盾。也是在4月农村工作会议上,邓子恢同志提出:农业合作社内外是有矛盾的,社内,土地多与土地少的,劳力多与劳力少的,新社员与老社员,社外,这个社与那个社,合作社与互助组、与个体农民,这中间都是有矛盾的。但这些矛盾不是对抗性的阶级矛盾,是劳动人民内部的矛盾。处理这些矛盾,不能采用阶级斗争的办法,而是要用社会主义精神来妥善处理。合作社内部经济关系上的问题,要做适当调整;要教育干部、社员、组员,互助组要帮助个体农民,合作社要帮助互助组,也应该帮助个体农民。这样就会不断扩大自己的阵地。
再次,制订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邓子恢同志从1954年初就组织力量,总结办社经验,草拟《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准备以此来规范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行为。《章程(草案)》在4月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讨论,随后又发到下边征求意见。从此,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与此同时,邓子恢同志仍然念念不忘农业生产互助组。他多次提出要办好互助组。这样,1954年互助组发展到最高峰,农业生产合作社也生机勃勃,农村一片兴旺景象。
(五)坚持“停、缩、发”三字方针。1954年秋,邓子恢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办社经验,并对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所订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作了调整。从1954年秋后到1955年1月,农业生产合作社又一次大幅度发展。大部分地区发展健康,有些地区违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再次出现急躁冒进倾向,而且比上次更加严重。加之,同统购统销、农村私商改造等工作中引起的矛盾凑在一起,农民生产情绪不稳定,一些地区发生了大量出卖、滥宰耕畜的现象,农村情况紧张。1955年1月,邓子恢同志及时向中央报告了情况,建议中央发个《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中心内容是:整个运动应转向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阶段。同时,不同地区要区别对待,有的停止发展,有的适当收缩,有的还要适当发展。还建议中央从速审定《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央采纳了这两项建议。3月初,毛泽东同志注意到了党同农民的关系有些紧张,先后两次约见邓子恢同志,告诉他:农业合作化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到占有全国总农户1/3就行了,不一定要50%。同时,提出了停、缩、发“三字”方针,并同邓子恢同志一道就落实“三字”方针商定了具体安排:浙江、河北要收缩一些,东北、华北一般停止发展,其他新区再适当发展一些。尽管邓子恢同志对毛泽东同志如此降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没有料想到,但对毛泽东同志的指示,仍然认真付诸实施了。然而中央的这些指示和告诫,并未能制止大量新社的出现,浙江、山东、安徽、河北发展仍然过猛。为此,邓子恢同志派杜润生同志去河北,请山东省农村工作部的负责人来京,给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的负责人通电话,共商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大计。这些省都先后降低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指标,关于浙江,由于邓子恢同志要出国访问,在同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主任谭震林和浙江省委书记江华商定,以中央农村工作部名义给中共浙江省委发个电报,即《关于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之后就由谭震林同志指示杜润生同志去浙江帮助整社。邓子恢同志出访回来后,着手召开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开事前一天(4月20日),邓子恢同志向刘少奇同志主持的中央书记处会议汇报了农村工作会议准备情况,会议讨论提出:秋收前全国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总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当日晚上,邓子恢同志在向毛泽东同志汇报农村工作会议准备情况时,分析了农村形势紧张的因素,有粮食统购统销的问题,有城乡改造私商的问题,但最根本的是农业合作化方面的毛病。根据毛泽东和刘少奇同志的指示精神,农村工作会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化的方针;分别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措施,老区停止发展,大力巩固;在发展过急、问题很多的省、县适当收缩,全力巩固;新区适当发展。从此,各地对农业生产合作化进行了整顿、巩固工作。农村紧张局势开始缓和,农民生产积极性开始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缩”,也有“发”,已有的67万个社,减少2万个,保存下来65万个。
(六)小发展和大发展之争。1955年4月下旬,毛泽东同志外出视察,看到一些地里庄稼长势很好,听了一些地方领导同志汇报,看了某些同志提供的材料,认识上有了新的变化。他认为春季的紧张形势并不像中央农村工作部说的那么严重,要改变原来共同商定的关于农业合作化停、缩、发“三字”方针,主张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发展。5月5日、9日晚,两次约邓子恢同志谈话,警告: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又问:1957年化个40%,可不可以?邓子恢同志说:上次说的1/3,还是1/3左右为好。6月24日,邓子恢同志向由刘少奇同志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情况。会议讨论决定,1956年春耕前,农业生产合作社由65万个发展到100万个。6月下旬,毛泽东同志又约邓子恢同志谈话,提出,1956年春耕前翻半番,发展到100万个,似乎少了一些,建议翻一番,即发展到130万个。邓子恢同志说:我回去商量一下。他回到部里同互助合作处处长们商议,都同意还是按中央原定计划办为好。他又去见毛泽东同志,坚持按中央原定发展到100万个的计划办,并讲了三条理由:第一,整个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的进度相适应;第二,现有的65万个社存在的问题很多,巩固任务繁重,要打好基础;第三,地区不平衡,干部领导水平、群众觉悟水平不同,应逐步推广。毛泽东同志不同意。谈话延续好几个钟头。我们这些人有的得知了这个消息,有点为他担心:何必为几十万个合作社去同毛主席争论?邓子恢同志不以为然,说:不是几十万个合作社的问题,要紧的是他认为办社条件都是不必要的,这怎么能不说清楚呢?17月11日,毛泽东同志又约见邓子恢、廖鲁言、杜润生等同志,再次重申他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新的见解和主张,严厉地批评了邓子恢同志。邓子恢同志仍不肯改变自己的看法和主张。毛泽东同志很生气,说:“你的思想要用大炮轰”!7月31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尖锐批评邓子恢同志像“小脚女人”,犯了右倾思想错误。开始的时候,邓子恢同志思想不通,找刘少奇同志谈。他说:我不是把农村情况看成一团漆黑,浙江省收缩当时是对的,希望中央不要鼓励发展,减产了怎么办?后来,他还是顾全大局,在会议上作了发言,表示拥护毛泽东的报告,并检讨了自己的“对贫农和下中农合作积极性估计不足的缺点”。我们有些人听了会议精神的传达,都感到突然。机关有的领导同志说:邓老主要是受了老杜(杜润生)的影响。杜润生同志说:我是主犯。邓子恢同志立即公开声明:我不是受了杜润生同志的影响,我有自己的主见。我的错误,不能说杜润生同志是主犯。一席话,我们听了感动不已。10月11日,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作了总结报告,对邓子恢同志的批评,又升温到“左倾机会主义”,并提到“阶级斗争”的高度,说是两条路线的分歧。还算了他的老帐。机关传达会议精神之后,有些同志愤愤不平。邓子恢同志紧忙做工作,他说:把“收缩”当做方针提出来的是我们,下面是执行的问题。情况变了,毛主席、党中央有了新的见解和主张,我们的思想跟不上趟,仍固执已见。我们这些人的思想虽未被完全说通,但已是感动不已,深感邓子恢同志胸怀宽广,照顾大局,不诿过于人。
(七)稳定新的生产关系。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之后,邓子恢同志的腰痛病、糖尿病、肝炎病并发,而且日趋严重,不能再坚持日常工作。1955年12月中旬,他开始到广东休养,一直到1956年3月初返京。在这期间,毛泽东同志发动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像海啸一样席卷中国大地,几个月的功夫,即在1956年初全国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3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成为合作化运动中的主要形式。这出乎邓子恢同志的意料。不过邓子恢同志对此也非常兴奋。他说:原来计划10年或15年才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现在不到4年就已基本上完成了,这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空前胜利。邓子恢同志回到工作岗位后不计较个人委屈,又全身心地投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整顿、巩固工作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工作。他于4月、8月主持召开了两次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代中央草拟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拟了《关于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领导和组织建设的指示》。到1957年9月,又主持召开了全国第四次农村工作会议,代中央草拟了《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关于做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内部贯彻执行互利政策的指示》。邓子恢迫切希望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稳定下来,巩固起来。
为民请命改体制
对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的调整,邓子恢同志的观点一向鲜明,态度始终坚定。
(一)抓人民公社的整顿。邓子恢同志于1957年10月下旬参加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腰痛病、糖尿病、肝炎病又加重了,而且还添了气管炎,只好休养,一直到1959年1月上旬,他在顽强地同病魔作斗争。在这期间,农村掀起了“大跃进”,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不过毛泽东同志从1958年11月中央第一次郑州会议起,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纠正“左”的错误。1959年1月上旬,邓子恢同志病情好转,立即回到工作岗位。人民公社如何改变“一大二公”,如何加强经营管理,如何调动生产积极性,一直是邓子恢同志十分关心的问题。1月中、下旬,他主持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问题。他提出:正在展开的整社运动,应该以生产为中心;要完成农业生产指标,就要把劳动管理搞好;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要同时并举;尽可能地做到90%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公社体制原则上三级,社队不宜太大;生活资料动了的,要先作价,后偿还:过去入社的投资,也不要立即宣布取消。这些意见与后来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讲的精神基本一致。4月初,邓子恢同志又主持召开了全国夏收分配会议,就人民公社经营管理问题讲了8条意见,除了重申上次农村工作部长会议上讲的意见外,还讲了:国家征购部分与社员生活部分必须兼顾;“三包一奖”制度必须坚持;供给部分要降低;食堂要自愿参加;多种多收要高产多收并行;要坚持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这时,邓子恢同志的糖尿病又严重起来了,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去休养,一直到1959年8月底,这期间,发生了震动中外的庐山会议的事件。邓老当时正在大连养病,未参加此次会议。
(二)制订人民公社内务条例。庐山会议,导致“左”的错误再次发展,“过渡”,“发展社有经济”,农村经济发展再次受到冲击。邓子恢同志病情好转,于1960年9月初,受刘少奇同志的委托,带病奉领工作组到农村做调查研究。我们有的同志参加了他率领的工作组,先到山西汾阳、河北石家庄蹲点调查了三个人民公社的核算单位。随后,又到江苏无锡地区蹲点调查了一些基本核算单位,历时两个多月。回京后,邓子恢同志先向毛泽东同志汇报了调查情况,又向周恩来同志作了汇报,并提出:搞个《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以促进人民公社的平均主义的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周恩来同志表示支持。事实上他在无锡蹲点时,就着手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的起草工作。《条例》分14章66条,主要方面有社员权和和义务;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和社员个人所有制;管理权限;生产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分配;管理机构的民主制度等,并对这些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试图以此做为农村人民公社的行为准则。《内务条例》草成后,于1960年12月23日报给了中央。周恩来同志非常欣赏。1961年3月中旬,邓子恢同志出席毛泽东同志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制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农村六十条》。会上,毛泽东同志称赞了邓子恢同志,说:去年邓老在山西、石家庄、江苏南部作了调查,作得很好,他的观点很正确。你们看不起邓子恢同志是不行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工作,还是靠邓老;人民公社章程首先创议的是邓老,然后总理支持。
中央广州工作会议一结束,邓子恢同志立即率领工作组离开广州,到广东、福建作调查,了解贯彻执行《农村六十条(草案)》的情况。5月7日返京,历时45天。他同工作组的同志一起,深入到社、队,同社、队干部开座谈会,还到农田、食堂、农家实地查看。他了解了许多实际情况,先后两次向中央报告了调查情况,提出:停办公共食堂;基本口粮分到户;取消供给制,实行“一包两照顾”;耕畜、农具归生产队所有,使用权与所有权合一:自留地允许超过5%,允许社员开荒;实行“三包一奖”,全奖全赔;尽快恢复供销社,城镇恢复手工业社;固定林权;社队规模,一般应以原来的乡为公社,原来的高级社为大队,自然村为生产队。同时,他还反映:群众要求把生产队变为基本核算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他认为:这个要求是恰当的,无疑对生产力是个大的解放。中央对他的意见很重视,两个报告都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三)进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试点。邓子恢同志回到北京,在出席了5月下旬到6月上旬中央北京工作会议之后,7月又去东北农场作调查,并了解这些地区农村人民公社贯彻执行《农村六十条(草案)》的情况。8月底,中央农村工作部向中央报告了全国各地贯彻执行《农村六十条(草案)》的情况和问题。毛泽东同志批转了这个报告,要求各省对报告提出的问题,作一次认真解决。10月3日,邓子恢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在中南海召开有关负资同志座谈会,讨论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问题,接着又在部机关召开处以上干部座谈讨论。6日,向毛泽东同志送了《关于座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的情况报告》,提出:一致拥护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一举措,它把所有权与管理权、生产权与分配权统一到生产队,可以取消高级社以来实行“三包一奖”这个糊涂制度,解决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矛盾、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7日,中央发布了毛泽东同志起草的《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随后,他率领工作组南下,经郑州、南昌,听取了河南、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试点的情况汇报,28日抵福建龙岩,先后到龙岩县7个公社同社、队干部座谈,并让工作组的同志分头到龙岩县的3个生产大队和连城县的1个生产大队进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试点。10月9日,向中央作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中央于11月23日批转了这个报告,建议在12月20日以前,各省第一书记带若干工作组,采取邓子恢同志的方法,下乡去做十天左右的调查研究。
(四)保荐包产到户责任制。尽管人民公社实行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但仍是“小呼隆”、“小锅饭”,许多农民对办好集体经济丧失信心,1961年冬和1962年春,大概全国有20%左右的生产队不同程度的单干起来了。邓子恢同志是不主张单干的,但主张搞包产到户责任制。他认为:“包产到户”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一种形式。5月间,他向全国各地介绍湖南省推行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即:大宗农活包到组,专项农活包到人,田间管理包到户,按质按量论奖罚。6、7月间,他在军委后勤部、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央高级党校等单位作《关于当前农业生产和人民公社问题的报告》中,都讲了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优缺点,主张把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优点结合起来,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他说:农业生产责任制不同产量结合,是很难落实的。有些地方包到户搞得很好,全家人都起早摸黑下地,大田和自留地种得一个样。不能把包产到户看成是单干,因为主要生产资料是集体所有的,生产计划是统一安排的,大活劳动是统一调配的,包产收益是统一分配的。6月下旬,在中央书记处开会听取华东区汇报安徽包产到户责任田情况时,他同一些中央领导同志一道支持包产到户责任田。7月18日、22日,邓子恢同志先后向毛泽东同志推荐中共安徽省宿县符离集区委全体同志《关于责任田问题的汇报》和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组《安徽省宿县王楼公社王楼大队实行责任田的情况调查》、《安徽省宿县城关区刘合大队实行包产户责任田的情况调查》,郑重其事地向毛泽东同志保荐“包产到户”责任田。当时,毛泽东同志不同意安徽搞包产到户,我们有的同志怕出事,就去劝他:这些材料是不是暂不送毛主席,看看情况再说。他不同意,说:包产到户可能是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可能走出一条新路来。到了北戴河会议上,他又去说服毛泽东同志接受“包产到户”,把毛泽东同志说火了。不出所料,就因为他提倡包产到户,1962年8月,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批判他刮“单干风”,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又对他展开批判。邓子恢同志思想没有准备,起初想不通:包产到户怎么成了单干风?后来在有关同志的劝说下,他以大局为重,先后在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上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作了自我检讨,承认自己犯了严重错误。从此,相当部分群众拥护的包产到户被否定了,邓子恢同志也离开了工作十年的中央农村工作部。
千呼万唤“混一色”
邓子恢同志毕生致力于农村工作,是公认的农村工作专家。他具有经济战略家的远见卓识,善于高瞻远瞩地透析和指导我国农村经济健康、协调地发展。他积极主张将农民个体所有制逐步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但同时又主张,在社会主义阶段,农村所有制形式,应该是“混一色”,不应该是“清一色”。他认为:在农业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家庭经营的潜力还应该充分利用,给农户一点可支配的资源去自主发展,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一)“有四种经济形态,但不能依靠资本主义”。在农业合作化发展的进程中,也就是1954年4月,邓子恢同志向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要增产,靠谁?现在农村中有四种经济形态,第一种是个体农民,是个体经济;第二种是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作质的经济;第三种是国营农、林、牧场和水产公司、果园等,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第四种是富农,是资本主义经济,实际上也是个体经济。我们不能依靠富农,要依靠另外三种。这三种,第一位是合作社;第二位是个体农民;第三位国营农、林、牧场和水产公司、果园等,要积极发展,希望到1957年能摆到第二位,个体农民降到第三位。6月和11月间,他又多次提出:向山区进军,开发山区经济,可以吸引国外华侨投资和国内资本家投资,实行公私合营,或租赁经营,30年或50年不变。他说:我已把这个问题提到中央,中央认为可以,现在正在起草条例。
(二)“有百分之几的单干农民有什么不好”。农业合作化以后,邓子恢同志看到有些地方要求所有生产资料都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体农民都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所谓百分之百的合作化,很不以为然。1956年冬天和1957年3月至9月间,他多次提出:转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应百分之百,90%就很好,有百分之几的个体农民,有什么不好。山区小村庄,三、五户,就让单干算了。同时,他主张转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只取消土地分红,其他生产资料一律照旧,这不影响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性质。高级社中有初级社,集体所有制中有个体所有制,有什么坏处,这是最高明的政策。
(三)“扩大小私有没有危险性”。人民公社以后,从1960年秋后开始,邓子恢同志到农村作了一系列调查,看到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一统天下,给农村经济带来萧条的景况,看到自留地里的庄稼长得普遍比公社田里好,就积极主张在农村扩大小自由,发展小私有。1962年5月上旬,他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上提出:适当扩大小自由,包括自留地、饲料地、小开荒、借地,不要超过当地总耕地面积的20%。允许私人养牛,养猪以私养为主;小农具完全归社员私有。在一定的范围内,小自由有它的优越性。过去我们对自发资本主义的危险,有点夸大了。5月24日,他在给中央报告《关于当前农村人民公社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中,重申了中央北京工作会议上的意见。他说:在农业生产力还处于以人畜力经营为主的当前阶段,这种小自由、小私有是最能调动农民劳动积极性和责任心的。个体生产的危险在于以个体经济作为主要社会制度,产生两极分化,而最后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如果我们能保持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加上政权在我手里,工业、交通、运输、金融、贸易企业都是全民所有制,在这种条件下允许农民在一定范围内经营一些小自由、小私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6、7月间,在中央军委后勤部、解放军政治学院、中央高级党校所作的报告中,他一再强调扩大小自由,发展小私有,以作为集体经济的补充。
呕心沥血抓农业
邓子恢同志调中央后,除担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长外,还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副主席、中央财委副主任、国务院第七办公室主任,任职期间,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日夜操劳,特别是在发展农业生产方面,更是竭尽全力,呕心沥血。
(一)农业是工业的基础。邓子恢同志1953年2、3月间,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负责人研讨工作时,一直把“农业是工业发展的基础”作为主要的话题。他说:工业化是建筑在农业基础上的,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发展农业生产,为工业提供粮食、原料、资金、销售市场和外汇,这些话题,在以后的岁月里,在“一五”期间,是连续不断的一讲再讲。邓子恢同志讲农业是工业的基础,农业发展要与工业发展相适应,并不只是要求农业为工业服务,而是更多的要求工业帮助农业,不断增加对农业的经济帮助和技术帮助。一方面是力争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另一方面,是力争各个部门对发展农业的支持,所有这些,都对农业发展起了雪里送炭的支持作用。
(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邓子恢同志认为:我国的情况是“人山一水一分田”(有时也讲七山一水二分田),人多地少,工业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发展农业不能走苏联、美国、加拿大实行全盘机械化的道路,要根据我国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裕的优势,实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他在1953年12月提出:我们讲农业,一般是包括农、林、牧、渔,这些都是属于农业。1956年6月2日提出:农业必须“上山下水”,农、林、水不能机械分开,是混合经济。1957年9月又提出:“工业下乡”。邓子恢同志讲的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内容+分广泛,包括了种植业、农业和农村产业。他一贯主张:种植业要道当安排,粮食是农业经济的基础,要摆在农业发展的第一位。农林、牧、渔、副各业是相互依靠,而又相互支持的,要结合、并重周时发展。乡社工业、运输业是农村产业的组成部分要积极发展。
(三)开发山区经济。这是邓子恢同志提出的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方向。他从1954年6月到1961年8月这期间,一再强调山区生产是整个农业生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山区面积大,潜在力量大,资源丰富。山区住居着2亿多人口,其中许多地方是革命根据地,许多地方住着少数民族兄弟,还穷得很,要改变他们的经济生活,也只有开发山区经济。所以,他一贯主张:要从山区生产多样性、许多生产项目的长期性、商品性、季节性的特点出发,因制宜地实行农业、林业、牧业、矿业、土特产等多种经济互相结合,全面发展。
(四)发展乡社工业。邓子恢同志是我国兴办乡社工业的最早的倡导者。1954年初农业合作化刚起步,他就提出: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要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以后又多次重申,这三句话不能取消。1956年初农业合作化了,为了支持乡社工业的发展,为富裕的劳动力找出路,他一再强调,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要实行城乡分工。他还提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经营国家委托的工业加工业,可以到城镇开设铺店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直接为城镇服务。1956年10月到1957年1月,邓子恢同志在南方考察中,看到一些乡社办的化肥厂、农具修配厂、轧棉厂、榨油厂、粮食加工厂、砖瓦窑、石灰窑、煤窑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兴奋不已。1958年3月,毛泽东同志号召全民办工业,乡乡社社办工业。邓子恢同志更是兴奋异常,他立即撰文,表示响应。他说:乡社办工业,乡社工业的发展,不仅将会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必然加速国家工业化的进程。
(五)加强农业技术指导。邓子恢同志在1953年就提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在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同时,实行技术革命,用新的农业技术指导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在实施这一战略规划的过程中,我们看到邓子恢同志特别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反复强调:要完成农业生产任务,就要用推广农业技术来作保证。光靠农民积极性吃饭不够,还必须靠科学技术吃饭。其次,他极力主张:在农村普遍成立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拖拉机站、抽水机站,林业试验站等机构,通过这些机构,来推广种养、防治新技术。
第三,他大力提倡:推广农业技术,要因地制宜,要为农民想一想,要把优良的传统技术和新的农业技术结合起来。
第四,他非常重视农业科学研究和兴办农业教育。
一片热忱待同志
邓子恢同志身居高职,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但他毫无架子,待人热忱,平易近人,十分重视关心,爱护干部。这在中央农村工作部是人人皆知,有口皆碑,我们体会颇多。1953年初,我们都很年轻,先后从全国各大区调来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些不安心于农村工作,主要是响往工业战线。邓子恢同志知道了,就在2月9日赶来机关,同大伙见面并有针对性地说:我们的干部有一种思想,看到国家搞工业化,就认为农村工作没有前途了,这种想法不对。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是互相联系的,互为因果的。如果只国家工业化,而农村还是小农经济,这行吗?改造小农经济是很艰苦的工作,很光荣的。我们这些人都听了邓子恢同志的话,把自己的年华献给了农村工作,直到离休还念念不忘农村工作。
1957年5月,机关根据上级指示,开展反右派斗争。当时,有的单位划的右派较多,而中央农村工作部机关只划了一个。当时邓子恢同志正在养病,他看过送到他那里的“右派”材料,面有难色,犹豫难定。面对此景此情,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人有点急了:偌大个机关、几百号人,一个没有,恐怕交代不了。邓子恢同志苦思良久,就从名单中勉强地点了一个。并交代:对这位同志要作出妥善安排。1959年8月庐山会议以后,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反右倾”斗争。当时机关干部中,对“三面红旗”所带来的危害与彭德怀同志同感的不少,有的是有过之无不及。“反右倾”斗争一展开,这些同志无疑首当其冲,被定为“右倾分子”的好几个。当时邓子恢同志还在养病,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人把材料送到他那里,请他定夺。他仔细地看材料,冷静地思索:这些同志说的事情都是客观存在,只是言词激烈了些,发扬民主吧!他对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人说:上边有要求,但要实事求是嘛!就这样,这些干部保护下来了。邓子恢同志很关心机关干部的生活,从1959至1961年是我国的三年困难时期。国民经济下降,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十分紧缺,有些干部营养不良,甚至患了浮肿病或肝炎病。邓子恢同志得知后很难受,动员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人采取灵活措施,允许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前屋后,开一点空地种菜、养鸡,以补充供应的不足。他还动员全家老小,一齐动手,在后院种菜,还养了一头猪。平时,他常让夫人陈兰同志把院里的菜采下送到机关食堂;过年杀了猪,又把大部分猪肉送给机关食堂,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改善伙食。我们这些人都曾经吃过邓老家送给食堂的菜和猪肉。邓子恢同志不仅关心机关工作人员的物质生活,而且关心大家的文化生活。50年代后期,我国的电视刚刚开始起步,那时机关大院里只有他家有一台苏式电子管电视机,他和陈兰同志总是欢迎附近一些干部和家属子女到家里看电视。后来,苏联给我国国家领导人赠送电视机,邓子恢同志干脆就把赠送的电视机转给机关,供机关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收看。
邓子恢同志作风非常朴实,没有架子,和蔼可亲,待人随和。他有晚饭后散步的习惯,每年的春天到秋末这段时间,晚饭后都要绕机关大院散步。散步时,每逢遇到机关工作人员,不论是干部还是工人,总要打招呼,或是停步问长问短,了解一些情况。有时看到路边有人在下棋,他则站在旁边观看,或者干脆坐下来下它一盘。边下棋边聊天,有说有笑,上下级之间关系十分融洽。正由于这样,机关里的人(包括家属、小孩)都认识邓老,邓老也认识许多人,并从中了解到许多领导干部不知道的情况。
我们以上忆述,只是一鳞半爪,但是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邓老”,这是机关里上上下下、老老小小对邓子恢同志的普遍称呼,它简洁、顺口,但含义很深,既有人们对邓子恢同志尊敬、受戴之情,也有人们同邓子恢同志亲近、随和的感情。邓子恢同志,是一个深得人心,永远活在人们心中的领导人,是一个大写的人。
(作者:郝盛琦裴润等陈平裴温赵明柯克明边入群刘汝洪 柯克明执笔,1994年3月)
来源:那片净土中的一颗青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