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梁漱溟:阶级是存在的,但不能让阶级斗争
在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家序列中,梁漱溟是比较接地气的,他不仅长时期沉到底层从事乡村建设,而且通过对中国社会的观察,提出一整套不一样的见解。他曾当面与毛泽东辩论,不同意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学说,不同意用分化的办法改造乡村,进而改造中国。
一般地说,梁漱溟不否认人类社会阶级存在的客观性。他的《中国文化要义》指出,除了人类社会之初起和人类社会之将来大概没有阶级外,在这中间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阶级是客观存在的。宽泛地说,人间贵贱贫富万般不齐,未尝不可都叫作阶级。但阶级之所以为阶级,最重要的标志当是经济、政治上的对立争衡。
就经济而言,在一社会中,生产工具与生产工作分家,占有工具之一部分人不工作,担任工作的一部分人不能自有其工具,这便构成了对立的阶级。他们既彼此互相依存,不可分离,又互相矛盾,彼此利害相反。当社会生产力低下,一个人的劳动除养活自己外并不能有多余,这时阶级便不会发生。无疑地,阶级不是理性的产物,而宁为反乎理性的东西。同时梁漱溟也承认,阶级的发生与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是人类社会前进过程中必须经过的事情,没有它,社会进步不可能。(《梁漱溟全集》卷三,142页。)假如社会史上没有阶级出现,正不知人类文明如何产生。梁漱溟的这一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其他阶级斗争论拥趸们的观点大体相同。
不仅如此,对于阶级的消失,梁漱溟的看法也与马克思主义者所持见解相差无几。他认为,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社会产品的不断丰富,所需无所不备,生产手段归公,经济生活社会化,人人在社会中如一体之不可分,人人都有条件享受高等教育,人人智力水平都得到充分发挥,然后平等无阶级,阶级便自然消失。反之,生产技术不进步,社会财富不丰富,即使人人无差别,也不过是寡中求均,也不可能无阶级。
阶级既为客观存在,又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那么中国的情况怎样呢?梁漱溟认为,上述阶级起源、发展与消亡应为人类社会史上的公则,但决不能照搬照套于中国历史与社会,以为有一定不易之阶梯,把中国历史自三代以迄清末,按照唯物史观次第分期,纳入其公式中。遇若秦汉以后两千年,强为生解而不得,宁责怪历史之为谜,不自悟其见解之不通。坦率地说,梁漱溟这些对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唯物史观的批评,虽有偏颇过激之词,但大要则在于批评这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教条主义模式。
梁漱溟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社会虽有变化,但无根本性质变,几乎处于“盘旋不进的状态”,到了近百年,情况仍是如此。但也有点不同,这种不同表现在,近百年到当时尚未解决的中国问题,正形成于百年前的中国社会之上,因此如何认识中国传统社会以及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对于解决中国问题至关重要。
评判中国传统社会的性质,梁漱溟与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之间的最大不同,在于是否认定中国传统社会为阶级社会。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认为,中国社会要如西方社会一样,正经历着阶级对立与冲突的激烈阶段,阶级斗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斗争在中国势不可免。梁漱溟则认为,中国社会确曾经历过阶级冲突的阶段,但秦汉以后、百年以前中国社会的阶级冲突则渐为“职业分途”所取代。
梁漱溟指出,在农业社会如中国者,要讨论其有没有阶级,则土地分配问题自应为主要关键所在:
第一,在中国传统社会,土地自由买卖,人人得而有之;
第二,土地集中垄断的情形不明显。
一般估计,有土地的人颇占多数。尤其在北方,大地主虽恒有,但从全局大势看,则很少见土地集中垄断的现象;一般地看,无地之人极少。据梁漱溟调查,邹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即或有些大土地占有者,如按照中国社会通例即“遗产诸子均分制”,那么过不了几代,大土地占有者也就不大了。若遇着子弟不知勤俭,没落更快。南方各省在工商势力、政治势力的影响下,土地集中虽快,但土地占有者的兴趣不在土地,他们决没有改行经营土地的兴趣,因而这种土地垄断趋势总不能持久。因此梁漱溟强调,可以说,秦汉以来之中国,单纯从经济上看去,其农工生产都不会演出对立之阶级来。所可虑者,仍在政治势力之影响于土地分配。(《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全集》卷三,)
经济上之剥削阶级,政治上之统治阶级,例必相兼。按照梁漱溟的说法,中国从经济上说并没有鲜明的阶级对立,那么从政治上看是否有阶级对立现象呢
梁漱溟指出,中国政治上的阶级对立情形是有的,但那是周代或周代以前的事,因为自战国而后,自中央到地方,一切当政临民者都是官吏。官吏之所以不同于周代封建贵族者,即他们不再是为自己而行统治了。他们诚然享有统治的权位,但既非世袭,亦非终身,只不过居于一短时间的代理人位置而已。为自己行统治,势不免与被统治者对立,一时代理人则未必。何况做官的机会,原是对众人开放的。如在科举制度下,读书不似今日极为机械、困难和要有相当的本钱,所谓耕读之家、半耕半读,是那时社会所熟知的口语,也是社会常态,人人可以读书,每个读书人都可以应考,虽然考中和做官的比例极小,但凡考中者均能做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正是那时生活的写照。这样,统治被统治者中有时而易位,因此梁漱溟断定,中国自周代以来便没有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对立,耕与读之两事,士与农之两种人,其间气脉浑然相通而不隔。士农工商之四民原为组成此广大社会之不同职业,彼此相需,彼此配合,俨然构成一统一的有机社会。(《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全集》卷三,153页。)
如此这般,梁漱溟认为,君临于四民之上的中国皇帝,却当真成了“孤家寡人”,他与欧洲封建社会大小领主共同组成一个统治阶级以临于其所属农民的形势大为不同。在中国看不到统治阶级,而只见有一个统治者,而这个统治者也不过是统治的一个象征,并不可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统治。因此两千年的中国常常是一种消极相安之局,很少有积极统治之实。中国国家早已超出一般国家类型而自有其特殊的政治制度,这种特殊的表现便是士农工商的职业分途的职业倾向。平心而论,梁漱溟的这些观点虽有偏颇,也不无启发。同时他并不否认中国社会也有与西方或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相同之处。他说,秦汉之后的中国未构成阶级,自是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而阶级之形成于社会间,则是人类社会的一般性,中国其势也不能尽失其一般性。故其形成阶级之趋势,两千年间不绝于历史。同时,其特殊性亦不断发扬,二者迭为消长,表现为往复循环之象,而未能从一面发展去。(《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全集》卷三,157页。)
按照梁漱溟的推论,中国社会的最大特殊性尚不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与冲突,而在于中国根本上不像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他指出,从国家应有之功能上看,中国政治从来都表现为消极无为,不扰民是其最大信条,政简刑清为其最高理想。就国际意义上看,中国之不像国家,在于它缺乏国际对抗性:一方面,中国的国力一度不可谓不大,但其国际对抗性却总淡漠,没有后来人所说或所期待的所谓海洋意识,中国人如郑和下西洋并不是像西方人那样去开辟殖民地,而是为中华帝国扬威四海;另一方面,中国的国际对抗性尽管缺乏,却无害于国力的继续增长。这种国际对抗性缺乏的表现有如下诸端:一是疏于国防,如自清季以迄二十世纪初,中国总把沿海港口甚至内河航运的引水权交给外人;二是向来缺乏准确的户籍、地籍调查;三是中国人自宋代以来重文轻武,民不习兵,几于为“无兵之国”,甚有“好铁不打钉,好儿不当兵”的社会心态,遂使中国自东汉以后成为“无兵的文化”(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兵》)。更甚者演成兵匪不分、兵民相仇的局面。
中国不似近代国家的另一个重要论据,在梁漱溟看来,是中国人在传统观念中极度缺乏国家意识,而总爱说“天下”。像现在所谓“国家”、“社会”等概念原非传统观念中所有,而是西方文化影响下的产物。中国原本的“国家”、“天下”等概念,多为一种“超国家主义”意识。 (《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全集》卷三,162页。)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近则家身,远则天下,舍此别无。这与西方人生活中以个人和团体为重恰不相同,而是强调了家庭与天下的极端重要性。
中国人国家意识的淡漠,除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外,还由国家的特性所决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国家是一种暴力统治,担负着对外反侵略,对内维持社会秩序安宁的双重职能。因而必须是一种阶级统治。而中国向来缺乏一种阶级意识,而以皇帝一人为之主,这样便不能形成一种强有力的阶级统治,这是中国一直无法形成西方意义上的近代国家的真实原因,历代帝王所以要轻赋薄敛,与民休息,布德泽,兴教化,乃至有所谓“以孝治天下” 者,皆隐然若将放弃其统治,只求上下消极相安。
梁漱溟也承认,尽管中国不像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但内外部的环境逼使它终将成为一个国家,逼它拥有一个强大的武力以对内和对外。然而,由于中国自秦汉以来,也无真正意义上的阶级,那么由谁来主宰这个国家便一直成为中国问题的关健,并由此形成中国政治的特殊性。
中国政治的特殊性说到底,在梁漱溟看来便是“伦理本位、职业分途”。中国缺乏阶级,不像国家,自有其负面影响,但由此而产生的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特点也不无正面作用。这种正面作用之一就是中国人莫不“向里用力”:因为一个人生在伦理社会中,各种伦理关系便从四面八为包围了他,要他负起无尽的义务,然其所求者,无非彼此间感情之融和,他心与我心之相顾,此和与顾,强力求之则势益和,巧思取之则情益离,凡一切心思力气向外用者,皆非其道。因此在中国这一伦理社会背景下,传统教训便是反省、自责、克己、让人、学吃亏等向内里用力的功夫。
从外部关系看,中古封建社会及资本主义阶级社会中,人的地位出生以后已大体决定,下层民众要改变命运,只能向外用力,大则阶级斗争,小则罢工;而上层阶级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也只得时时采取防范揩施。而在中国,由于职业分途的外部环境,是开出路来让人自己努力,而自己努力便必然地主要向内用力,“行行出状元”,只要“吃尽苦中苦”,一般地说总能成为“人上人”。所以说,梁漱溟对中国社会实况的分析,并不否认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价值、合理性,而是“信乎其不诬”(《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全集》卷三,196页。),只是在对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分析上略有差异,梁漱溟更多地强调了中国社会的特殊性。
既然中国社会有如此大的特殊性,那么不言而喻,在梁漱溟看来,中国问题之解决、中国社会的未来前途也当自有其特殊性而不能一味效法西方近代已经走过的道路。
梁漱溟指出,西方已走过的路主要是依据阶级分化和人性恶的观念,建立法制社会和现代国家;而中国的情况与西方相比,不是相反,也是有着绝大不同。中国不能走分化之途,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只有从狭义的到广义尽可能唤起人们的理性,使各方面自己有点节制,以阶级妥协替代阶级斗争,以阶级让步换取社会进步。这才是中国文明应有且应该坚持的理性。
谁来唤起人们的理性?梁漱溟认为,显然只能由居于社会领导地位的知识人来承担。他指出,士大夫即知识人在中国传统社会不仅居于士、农、工、商四民之首,而且介于君主与民众之间,他们的责任,对君主则时常警觉、规谏,以“王者师”的资格要求君主约束自己少用权力,而注意恤民;对民众则时常教训,启发他们要忠君敬长,谆厚情谊,各安本分。以此唤起君民双方各自走自己最合算、最稳妥的路。如此,不仅适合了君民双方的需要,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避免了彼此之间的冲突。
梁漱溟强调知识人的重要作用,虽然有史可查,但更多的无疑是他的一种理想,因为知识人向来不构成一个集体的力量,无权无勇且普遍自大,不能团结成一个有力的组织,虽有一部分人真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民请命,在所不辞。然而由于社会地位的制约,大多数知识人总会因生活所迫,成了官府的“教师爷”。甚至助纣为虐,于社会不能领导,或且为一切败坏所自始。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即使在西方自由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不过,梁漱溟的理想显然在于知识人的“群体觉醒”。果如此,不仅知识人的价值得以实现,而且治世可期、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