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平:国民革命时期宋子文与孙中山、蒋介石关系之比较研究
国民革命时期是宋子文政治生涯的第一个阶段。自1923年3月出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的英文秘书起,宋子文受到孙中山先生的信任和重用,很快在金融和财政领域崭露头角,为日后在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出任财经主管奠定基础。但自孙中山去世之后,主持财经事务的宋子文与国民革命军主要负责人蒋介石之间,既有后者颇为看重的合作,更有双方都无法容忍且愈演愈烈的矛盾分歧。以宋子文为基点的这两方面关系,在时间上大体为有所交集的前后两个阶段,在内容上差别甚大。在新近问世的有关孙中山生平的著作中,甚少关于孙中山与宋子文关系的篇幅。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孙中山只是在其整个政治生涯的最后两年即陆海空大元帅大本营时期才起用了宋子文,该时期孙中山任免的各级人员数以百计。不过,这也与多年来孙中山研究中忽略陆海军大本营时期的财政尤其是忽略该时期的货币银行领域有关。而在最新关于蒋介石的研究专著中,有关国民革命时期蒋与宋子文的关系所占篇幅也很少,且宋子文最初只是作为国民政府或国民党高层群体之一出现,并不构成与蒋介石的特定关系。这也与国民革命时期蒋介石的研究中未引入财经与政治互动的视域不无关系。本文拟依据已刊、未刊史料,构建相关史事,重在梳理自1923年到1927年4月期间宋子文与孙中山、蒋介石关系之脉络,揭示决定和影响这两方面关系的主要因素,以冀拓展国民革命时期国民党政权及相关人物的研究领域,探索民国政要的人际关系。
一
宋子文于1894年12月出生于上海。父亲宋耀如祖籍广东海南,少年时赴美,历经曲折,在美国友人的影响下受洗,先后入学北卡罗来纳州伦道夫县的圣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和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的范德比尔特大学神学院(Biblical Department,Vanderbilt University),毕业后为美国基督教监理公会派往中国传教,后经商。母亲倪珪贞出身于江苏川沙的一个基督教传教士家庭,就读于上海第一所新教女子教会学校裨文女塾。宋氏三姐妹、三兄弟自幼便置身良好的家庭和教育环境之中。宋子文的两个姐姐蔼龄、庆龄均就读于美国监理会设在上海的中西女塾,并先后留学美国佐治亚州梅肯市威斯里安女子学院(Wesleyan Female College)。妹妹美龄幼年随庆龄赴美,毕业于韦尔斯利(Wellesley College)女子学院。两个弟弟子良、子安均就读于美国圣公会在上海创办的圣约翰大学(该校在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注册),后分别留学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与哈佛大学。宋子文本人9岁进上海英华学校(Anglo-Chinese School)就读,该校为美国基督教会监理会创办,又名中西书院。自1905年即11岁起,宋子文即进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宋子文在圣约翰大学学习7年,先后就读备馆(St. John’s Preparatory School)和正馆(St. John’s University),直到1912年赴美留学。在美国,宋子文先入学范德比尔特大学,旋即转学哈佛大学,1915年获得学士学位后,于9月起又入学哥伦比亚大学,1917年结束在哥大的学习,回到中国。
宋子文所受的教育背景中,最为突出的是经济学。他申请转学哈佛大学的材料中,证明他在圣约翰大学期间便修过一年的经济学。在哈佛的三年中,宋子文所修经济学课程具体情况为:1912—1913学年,宋子文修了“经济学1”;1913—1914学年,宋子文连续修了“经济学2a”、“经济学2b”、“经济学3”、“经济学4a”、“经济学4b”;在1914—1915学年,宋子文修了“经济学5”。在哥伦比亚大学,宋子文在学籍卡上“专业兴趣”栏中填的是“经济学”,在所修8门课程中,其中1门是“公共法”,其余的7门都属于经济学,包括1门经济学的讲座讨论课。回国之后的宋子文,曾经供职于汉冶萍公司在上海的机构,也尝试过自己经商,但都没有做出像样的业绩,用非所长。
1923年3月,孙中山在广州组成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初置四部(军政部、内政部、财政部、建设部)、二局(法制局、审计局)、一库(金库)、二处(参谋处、秘书处)。至此,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新生的革命政权急需各方面人才,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为急迫的便是财经问题。这时,宋庆龄把弟弟宋子文引荐给了孙中山。宋庆龄相信,她的这个弟弟有能力帮助解决革命政府的财经问题。
宋子文当时之所以投奔孙中山,首先是受其家庭环境的影响。孙中山很早就与宋耀如及其家人相识,关系颇为密切。冯自由《革命逸史》中“兴中会初期孙总理之友好及同志”中便列有宋耀如,称其乃“总理于甲午冬北上过上海时识之,即宋子文之父”。孙中山本人则于1912年辞去临时大总统离宁赴沪之际,曾谈道:“宋君嘉树者,二十年前曾与陆烈士皓东及弟初谈革命者,二十年来始终不变,……今宋君坚留弟住其家以话旧,亦得以追思陆皓东之事也。”也正是在宋家居住“话旧”期间,孙中山以“前中华民国总统”的身份,推荐宋子文赴美留学。宋子文的母亲倪珪贞也支持和参加过帮助孙中山先生的工作。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流亡日本期间,宋子文的两个姐姐蔼龄、庆龄先后担任过孙中山的秘书,孙中山与宋庆龄还结为夫妻。1917年宋子文回国之后,孙中山、宋庆龄还与包括宋子文在内的宋家诸多成员,在上海宋宅聚会,并摄影留念。可以说,孙中山对于宋子文的家庭、教育、专业背景乃至待人处事等情况,应有较全面的了解。而宋庆龄的鼎力推荐,也有重要的作用。另外,宋子文自小便受到家中民主思想和理念的影响,5年留美生活更使他实实在在接触到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回国之后,宋子文曾于1921年赴广州探望庆龄和美龄,参加过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的仪式。在他看来,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与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两者间的优劣高下,不辩自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及其政权正待发展壮大,急需各方人才开展工作,留学多年、系统掌握西方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的宋子文,正是孙中山所需的人才,革命政权所在地广州,也为宋子文施展才华和抱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所。
1923年春,29岁的宋子文便被孙中山委为大本营英文秘书,并在约一年半的时间里,被孙中山陆续委任了财经方面的数个重要职位,如中央银行筹备员、副行长、行长;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大本营财政委员会委员、整理税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河印花税支处处长,等等。
关于宋子文以孙中山秘书名义行事的直接史料,笔者仅见有1923年6月4日随孙中山督师惠州的大本营兼行营庶务科长郑校之所撰该日与孙中山合影之题照,除了郑校之本人和大本营兼行营卫士队长黄惠龙外,“督师行营长官”计有“参谋长蒋中正,参谋陈焯,参军杨虎,副馆长顾祝同,秘书宋子文、黄子聪”。这也是宋子文与孙中山、蒋介石置身于同一场合的最初记载。
对宋子文在财经领域的实际任用,早在1923年4月2日,孙中山便派宋子文赴广东财政厅“调查各宗档案”。而当时宋子文除了大本营秘书之外,尚无其他职位。可以想见,大本营成立伊始,孙中山对于财经实际情况不甚明了,非常需要可靠之专长人才进行专门的调查,为财政决策和措置提供依据。宋子文显然就是这样的人才。就在奉命赴广东财政厅“调查各宗档案”半年之后,宋子文便被孙中山委任为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这也是宋子文担任的第一个财税方面的职位。盐务收入历来是政府重要财源之一,中国的盐务稽核机构系1913年北京政府与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订立善后借款时确立的,在北京设盐务稽核总所,各地则在原有盐运使之外设盐务稽核分所,负责引票之发给及征收盐税和各项费用,以确保作为借款担保的盐务收入。以后善后借款虽改以关税收入为第一担保,盐务稽核机构却得以保留。孙中山在推进国民革命的进程中,曾力图控制广东地区的关余,以解决财政窘迫局面,但受到来自列强和国内工商界的强烈反对,遂希望在盐务收入方面有所获益,任命宋子文担任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清理相应的账目,但与北京的盐务稽核总所并无隶属关系。宋子文赴任后,即通过检查相关案卷,发现在龙济光督粤时代,盐务稽核分所曾在广州中国银行有一笔十余万元的存款。由于盐务稽核方面账目混乱,没有及时催收,该行行长凌某,以事久不觉,竟将借款全数挪移埋没。宋子文遂将此案向孙中山报告,并奉令前往交涉,以冀提回该款,拨交充作军用。但该行始则托词推诿、拒不支付,继而凌某竟然携带相关单据文件潜逃香港。在这样的情况下,宋子文立即呈请孙中山饬令查封中国银行在广州的房地产等物,将其变卖,以抵充盐务稽核所的存款损失,同时大本营出动卫队将该行副行长扣留,责令缴款。最后迫使中国银行方面同意归还该笔款项。
孙中山还有意让宋子文全面了解大本营财税实况,以冀更好地发挥其作用。1924年4月1日起,宋子文被孙中山委任为大本营财政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于1923年底设立,以统筹整理财政为宗旨,成员由孙中山直接任命,根据其章程,其委员包括:财政部部长和次长、广东省省长兼筹饷局督办、禁烟督办、船民自治督办、两广盐运使、广州市市长、广东财政厅厅长、公安局局长、造币厂厂长、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广东沙田清理处处长。从该委员会会议记录来看,从1924年4月下旬起,承担大本营军需处日常军费开支的各财税机构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盐运使署,要求每日认解6000元,而筹饷总局这样“名分所在”的机构每日的认解额只有4000元,其余各家的认解数分别是:航运保卫处3000元,公安局租捐3000元,沙田清理处2000元,广东省财政厅1000元,广州市政厅1000元,禁烟督办署500元。宋子文当时是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即承担督办两广盐务之责,他以这一身份出任该委员会委员,显示当时军需之急迫和饷源之拮据两者之间的矛盾状况。宋子文清楚地认识到,盐款为收入大宗,因此随着广东各地陆续归入大本营辖属,他便呈请孙中山批准,及时派员接收相应的盐务稽核机构,以增加盐税总收入。1924年7月底,宋子文与汪精卫、廖仲恺、陈其瑗、鲍罗廷等人,被孙中山指派为整理税制委员会委员。9月,宋子文出任广东省河印花税支处处长,这是继督办两广盐务之后,宋子文担任的又一项具体财税职务。当时在大本营地方税捐体系中,糖捐、桑田、酒精、火柴等各捐均归广东财政厅征收,只有印花税由财政部直接经理,可见其重要性。宋子文对于这一新的职务亦恪尽职守,每半个月便制订收支各款数目清册暨每日收支各款清册,报请孙中山察核备案。但他作出的特有贡献,便是梳理相关法规。他通过研究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和各省的实施情况,发现广东地区执行的印花税率偏低,如其中契约簿据,系属凭证性质,各省均业已变更增加贴用印花税额,唯独广东省迄未实行,对于大本营财税收入不无影响。具体如税法第二条第一类所列支取银钱货物之凭折及各种贸易所用之账簿二种,原定每个每册年贴印花2分,其他各省区自1921年起便将上项凭折账簿更定为每个每册每年贴用印花1角,广东省未便独异。宋子文随即呈文大本营财政部长古应芬,提出:应请依照将税法第二条第一类所列支取银钱货物之凭折及各种贸易所用之账簿二种,更定为每个每册每年贴用印花1角,以资推广,而昭一律。宋子文的这份呈文经古应芬转呈孙中山核准后,予以施行。根据该项新规定,相应种类的印花税收入可望提高4倍。稍后,宋子文所拟订的《修正烟酒印花税条例暨施行细则》草案,经大本营财政部长古应芬转呈孙中山核准施行。除了抓紧制度层面的革故鼎新外,宋子文还注重考查各区之印花税人员,对办事得力者,加以奖励,其不得力者予以撤换。一时间,宋子文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在政商两界均被广泛流传。此外,宋子文开始以政府代表的身份,出席广东省财政厅、商务厅召开的会议,与广东省总商会、工团、善团、教育会等界别的人士有较多的接触,增长了阅历,开阔了视野,积累了经验。
在孙中山生前,无论在大本营财政部还是广东财政厅,宋子文都还没有担任主官,他在财税领域发挥作用也还只是初步和局部的。但是,在广州中央银行的筹备和初期运作方面,宋子文得到了孙中山的高度信任,发挥了全面的作用。
孙中山在1912年出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时,便通过改组原大清银行在上海成立过中国银行,旋因临时政府解体,中国银行为袁世凯掌握的北京政府所控制。此后孙中山一度潜心于构建实业计划,强调发展银行业的重要性,提出了“实业为富国之本,而银行尤为实业之母”的重要观点,认为“以中国之大,非有多数银行不足以济贫困”;“以中国地大物博,银行愈多愈好”。他曾尽全力支持当时尚属弱势的华商银行,支持上海中华银行赴海外招股,以及创办商办的中华实业银行。还曾设想成立中外合资银行,一度在广州与荷兰银行家士丕文达成了创办中华振兴商工银行的草约,又曾呼吁联合欧美最有力之银行,合办一中西合资的银行。虽然上述构思和方案均未成功,但孙中山并未放弃创办新式银行的思想主张。所以,待到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刚一成立,孙中山便把筹备中央银行提到议事日程。他先于3月6日委派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广东银行行长的程天斗为中央银行筹备员,同日另委派程为广东银行清理员。待到宋子文自上海南下抵达广州后,同年4月下旬,孙中山决定发挥宋子文在这方面的才干,便任命宋子文为中央银行筹备员。是年5月底,孙中山任命曾任大本营首位金库长和财政部第三局局长的林云陔为筹备中的中央银行行长,宋子文被任命为中央银行副行长。但到了6月中旬,林云陔即获准辞去中央银行行长的职位,改任代理高等审判厅厅长;8月份,中央银行筹备员程天斗因原广东省银行任内的账务问题,被缉拿交军法审判。这样,孙中山实际上是让宋子文来全面负责中央银行的筹备工作。待到一年之后中央银行开业前夕,1924年8月2日,孙中山正式任命宋子文为中央银行行长,另任命大本营行营军用票监督、会计司长及广东财政厅发行监督黄隆生为副行长。8月8日,孙中山颁令设立中央银行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有国民党资深高层人士胡汉民、叶恭绰、廖仲恺、邓泽如、林云陔,以及孙中山的长子、时任广州市市长孙科,宋子文则是董事会中年纪最轻、资历最浅的成员。
在筹备中央银行的过程中,宋子文遇到不少问题,都在孙中山的支持下获得解决。如宋子文提议,中央银行代盐务稽核所收取盐税,应获得相应的手续费,获得了孙中山的批准。筹备中的中央银行办公处,常会遇到军队和机关借故前来驻扎,这对中央银行的业务妨害甚大。也是经宋子文呈请,孙中山立即令行广州卫戍区总司令部和广州市公安局,驱逐擅自入驻中央银行办公处的军队或机关。孙中山对宋子文非常信任,委托宋主持拟订了中央银行的条例、章程和组织规程等根本性文件,并报孙中山审核后公布施行。如《中央银行条例》规定,该行的业务范围为:“1.买卖有价证券、商务确实期票及汇票或贴现;2.办理汇兑及发行期票、支票及汇票;3.买卖生金、生银及各种货币;4.经收各种存款,并代人保管证券、票据契约,及其他贵重物品;5.贷放定期或活期有确实担保或抵押品之借款;6.代其他银行公司商号或个人,收取各种票据之款项;7.买卖经政府担保之有息债票、证券,及本国铁路、公司、商场、工厂等之优先股票;8.其他关于银行应经营之业务。”除了经营一般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之外,条例还规定,中央银行享有政府授予的下列特权:代政府募集内外实业债款,发行货币,代理金库现金之出纳及代收各种公款。根据该条例,中央银行将成为革命政权所辖地区无可争议的金融中枢。但是该条例又对中央银行的业务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如规定除营业必需外,不得购入或承受不动产权及以不动产作放款之抵押品;不得购入或承受置业公司及其他非经政府担保之各项公司股票暨证券债票;不得购入或承受各项货物(债务清偿变卖或由审判断定归中央银行承受或营业者除外)。条例还规定:政府不得向中央银行任意支借现款,如贷款与政府,应以有确实抵押品或担保而用诸生利事业者为限,其款额不得超过资本总额20%,偿还期不得逾6个月。宋子文并拟订《中央银行章程》6章38条,对中央银行的业务、特权、职权、会计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拟订中央银行组织规程12条,对中央银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中央银行总分行各级职员的产生及职权责任,做了必要的规定。孙中山对宋子文拟订的文件十分重视,并逐条审阅,予以充分肯定,如称宋“所拟中央银行条例尚属可行,应准予公布”;“所拟中央银行基金公债条例,尚属妥洽,应准照办。”这些文件最后由大本营政务会议通过后颁行。
待到中央银行筹备工作就绪,孙中山亲临该行开幕典礼,当着宋子文和各界来宾的面表示了对该行的支持和厚望,指出:中央银行“是革命政府第一次开办的第一个银行,所以今日是革命政府第一次开办银行的第一日。今日政府要开办这个银行,就是政府要经营商业,所以今日又是政府第一次经营商业的第一日”。“大家既是明白了政府开办这个银行的意思,便应该维持这个银行去进行;维持这个银行去进行,就是维持政府去进行;维持政府去进行,就是维持革命来成功;维持革命来成功,就是令贫弱之中国变成富强。”宋子文则以中央银行行长的名义发表开幕宣言,称:“本行系国家银行,其资本由政府借款拨充,并奉政府颁布条例,俾资遵守,此后自当遵照条例办理。惟银行虽代政府司其出纳,究系营业性质,子文承乏行长,就任之初,当奉帅谕谆谆以调剂社会金融、维持政府信用是命。”为加强中央银行的地位,提高和巩固中央银行纸币的信用,宋子文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运用政权力量来确立该行纸币在流通、支付场合的特殊地位。在这方面,1924年8月15日即中央银行在广州举行开幕典礼的当日,孙中山便命令广东省署:“中央银行定于本月十五日始业。所有发行纸币,应饬征收各机关及布告各商民一体通用。”当日孙中山还另颁令:“中央银行今日开始营业。所有省署辖属各机关之出纳,应严令纯用中央银行纸币。收支一切存款,应转存中央银行。倘有不遵,以违令论。”当时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一度被广州银钱业拒收,这就极大影响了央行纸币的信用。孙中山很清楚,要提振中央银行纸币的信用,政府机关自身必须唯央行纸币是用。8月20日,孙中山向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财政部长叶恭绰、建设部长林森、兼盐务署督办叶恭绰、广东省长廖仲恺、两广盐运使邓泽如发布训令:“中央银行成立,所以整理国家经济,调剂社会金融,用意周详,立法美备。嗣后所有各财政机关收入,应解由该银行存储,随时提用。”8月23日,孙中山向大本营财政部和各征收机关首长、各军总司令、军长发布训令:“查中央银行现已开始营业,所有政府收入机关应限于收中央银行纸币,不准收各银号凭单及各种银毫。但各机关所收得之中央银行纸币,亦不得直接支用,务即将该项纸币交还中央银行兑换现洋,然后支给军饷及各种政费,使收入必收纸币,而支出必支现洋,庶人民不致藉口政府滥发纸币而有所怀疑。”根据孙中山的训令,广东省长公署在中央银行成立初始便颁令各机关各县,规定“凡中央银行发行之货币,自应视同新币,公私出纳,一律收受。至缴解公款,应由解款人向中央银行换取货币,再行照解各收款机关。对于解款,非该行货币,不得收受,以利推行。”为了利于推行上述规定,至当年底,中央银行仅在广州市内就设立了2个兑换发行处,并委托8家信誉较著的银号代理兑换业务。次年2月,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通过的《取缔外币条例》进一步规定:“所有直接交易,概以国币为限,不得行用外币”;“凡人民向征收机关缴纳田赋厘税饷捐及其他公款,均须一律缴纳国币”。施行上述各项规定后,每月有数百万元的税捐收入都须以中央银行的纸币缴交。这样,在广东革命政权所辖地区里,中央银行的纸币得以逐渐流通起来。
1924年10月曹锟、吴佩孚直系军阀政府垮台后,孙中山为探寻政治和社会改造之途,抱病北上,嗣因病情加重滞留北京。在孙中山病危弥留之际,宋子文于1925年2月上旬赶抵北京随侍,对于孙中山的治疗安排十分重视乃至顶真。此外,宋子文是2月24日亲耳听取孙中山口述遗嘱的几个人之一,是在汪精卫记录的孙中山两份遗嘱上分别签名的证明者之一。其中第二份即关于家事的遗嘱,是宋子文向孙中山提起并得到孙的同意后,由汪精卫念读的。3月11日晨孙中山病情急剧恶化之际,是宋子文与何香凝一起,劝说宋庆龄同意孙中山在遗嘱上补行签字,宋子文还念读了由陈友仁起草的致苏俄同志的英文信,亦由孙中山签字。在料理孙中山先生后事期间,宋子文奔走甚忙,他除了担任治丧处会计股主任,还陪着宋庆龄、孙科及孙中山的女婿戴恩赛等人护送孙中山遗体至协和医院施行防腐手术,亲视孙中山遗体入殓。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宋子文对是否要在公祭之前举行基督教追思仪式和如何举行的态度。孙中山逝世不久,宋子文代表家属请路透社发出一电文云:“上海某某数报,对于孙中山之殡礼,有重大之误会,孙之家属,不能不加以声明。孙于弥留之际,曾言彼当以基督教徒而死,且一再言其一生主张,政教分离,孙之家属亦奉基督教,因孙有遗言决议,虽党中同志多非基督教徒,而仍举行宗教式家祭礼云云。”但另一方面,他要求基督教会不要对此大做宣扬,避免事态复杂化。正如当时主持祭礼的刘廷芳牧师多年后所谈到的,宋子文坚持“悼念仪式不应该被基督教徒尤其是传教士利用来做宗教宣扬,而应当被视作一名基督徒生命中之例行事务,这是宋子文先生的睿智之见,我由衷赞成这样的立场。当天的很多报纸都对仪式进行了全面报道,但是笔调都是充满敬意与爱戴的,没有歪曲之意,没有反宗教的敌意或反基督教的狂热嫉恨。基督教会也明智地听从了宋子文博士的建议,只简单地报道事件。事实证明这个建议无论从政治还是宗教角度来讲都是明智的。”3月19日上午,宋子文与宋庆龄以及宋蔼龄、宋美龄、孙科等,参加了在协和医院礼拜堂举行的基督教追思仪式,然后以亲属名义护送孙中山灵柩从协和医院移至设在中央公园社稷坛大殿的灵堂,宋子文是第一组执绋人之一,并共同守灵。嗣后,宋子文被驻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指定为孙中山先生葬事筹备处驻沪委员之一,并被推为3名常务委员之一,具体负责工程事宜。可见,宋子文在操办孙中山后事过程中体现出的投入与持重,不仅使得宋庆龄及其他孙氏家人感到满意,也得到了国民党高层的认同,这对宋子文日后在国民党政权中的升迁,不无助益。
二
在孙中山生前,作为中央银行行长的宋子文与作为大本营参谋长和陆军军官学校校长的蒋介石之间,并无主管事务的交集。他们曾被安排于同一个机构共事,1924年8月初,孙中山主持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设立统一训练处,由孙中山亲任主席,委员则为杨希闵、许崇智、蒋介石、宋子文、程潜、鲍罗廷6人。同年8月下旬,孙中山又派蒋介石、马超俊、李章逵、谭平山、宋子文、孙科、甘乃光为平粜局委员。但在此类非资源配置部门中,宋子文和蒋介石均无实衔,也没有什么利害冲突。
孙中山先生逝世后,1925年6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先后举行会议,决定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7月1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由汪精卫为国民政府委员会议的主席,胡汉民为外交部长,廖仲恺为财政部长,许崇智为军事部长。甫经成立的国民政府面临推进军政统一和财政统一的急切需求,在这两个方面,蒋介石和宋子文的作用很快突显。蒋介石从国民党党军司令官、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东征军总指挥,一直到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宋子文则很快出任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的财经主官。由此,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的交集往来逐渐增多。
7月1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的第一个职位是广东商务厅厅长,同时任命的还有民政、财政、军事、农工、教育、建设各厅的厅长。7月15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中央银行行长。上任不久,宋子文便向报界发表谈话,称将遵照孙中山付托之遗训,中央银行决不“任意滥发纸币,或通融移挪现金”,“宁可牺牲行长地位,决不能动摇十足准备之主旨”。表明将继续奉行孙中山生前确定的金融政策,从严控制货币发行和经费拨付。宋子文尤其对于各军队负责人(包括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和国民党党军司令官的蒋介石)任意扩大额度向国民政府索要的做法颇不以为然。8月6日,宋子文以中央银行行长的身份致英文函给时任党军党代表、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的廖仲恺,大意为:廖先生,您打算给蒋(介石)将军8万元,我知道您的难处,也知道蒋将军的难处,但没有人知道我的难处,今后我也不敢奢望得到别人的理解。我答应过本月15日给您25万元的支票,如果您现在要求这8万元,只能在这25万元中扣除,不然的话我只有辞职,别无选择。在宋子文明确的态度之下,廖仲恺总体上还是很支持宋子文的,遂在宋子文来函的信笺上写明,同意在25万元中扣除给蒋的8万元。当时中央银行受辖于财政部,对于宋子文担任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就是由国民政府委员会议主席汪精卫和财政部长廖仲恺共同签发的。宋子文致廖仲恺的这份英文信表明,当时宋子文对于经费额度的控制是非常认真与严格的,即便是面对作为上司的财政部长,他也是秉持原则的。
在财税领域,宋子文于1925年7月25日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8月20日廖仲恺遇刺身亡后,相应空缺的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广东财政厅长职位一度由古应芬署理,不久古应芬力辞这两个职位,分别由邓泽如和李基鸿接任,但旋即邓泽如提出辞职,李基鸿因侵蚀公帑被褫夺缉拿。于是,9月20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广东财政厅长;9月21日,宋子文被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任命为国民政府委员;9月22日,宋子文被国民政府特任为财政部长。宋子文以国民政府委员的身份,同时担任财政部长和广东财政厅长,这正是两个多月前廖仲恺在国民政府和广东省政府中的主要职位,而宋子文还担任着中央银行行长和广东商务厅长。无论与廖仲恺还是与外交部长胡汉民、军事部长谭延闿相比,宋子文在年资方面的差距都很大。但这正反映出国民政府高层对宋子文的财经专长期望甚高。当时国民政府名义上所辖各军,包括党军、湘军、滇军、粤军、福军,以及赣、鄂、豫、陕等部,分别把持着各自防区内的税收机关,无论国民政府财政部还是广东财政厅,都形同虚设,收少支绌,难以维持。根据宋子文在出任财政部长前夕的报告,当时国民政府能够支配的盐务稽核所和商务厅的收入有40余万元,但政府欠中央银行的垫款却高达190万余,对此谭延闿认为政府财政状况“信无办法”。这也是廖仲恺的两位后任古应芬、邓泽如对财政主官的职责视作畏途的原因。但是,宋子文却知难而进,并在履新之际“报告财政情形,似有把握”,从而给人以“此人大有进境”的印象。
宋子文办理财政的主要举措,就是确实推进统一财政的方针。虽然孙中山生前就提出过财政统一的目标,但是,在广东地区政治版图和军事力量两方面尚未能统一的情况下,财政统一确实“知易行难”。孙中山逝世后,以国民政府的成立和国民革命军编制的出现,标志着政治和军事的双重统一已经成为国民党高层的共识,这就为财政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廖仲恺去世后,国民党中央已经决定,在出兵东征的同时“统一财政,设监督委员会,强迫各处解部”,“不从,则以武力讨伐之”。宋子文则以落实这一决策为己任,明确主张把收支权集中于财政部门。1925年10月初,宋子文以国民政府财政部名义颁令:“十月份起,各机关经费须直接向财部或财厅请领支发,以符合统一财政之旨”;“如有仍然截留抵拨,即是破坏财政之统一,一经查出,定必呈请政府严惩。”对此,蒋介石曾声明坚决“贯彻财政统一之旨”,要求宋子文由财政部向第一军驻扎的佛山三水派出财政处长,接收当地财政。实际接收过程中,宋子文需要克服重重阻力,他在当年12月致国民政府的报告中强调:“财政为政府之命脉,非使财政充裕,举凡善后一切政务,均无从着手,而征收机关,若均归军队霸收,又何从整理。”1926年1月初,宋子文乘国民党二大召开之机,向第一军军长蒋介石和其他各军首领发出统一征收饷项通电,要求各地筹饷收入一律解交财政部库,所需饷款由中央军需局拨交;“嗣后对于驻在防务经费、及山铺票等饷款,勿得妄行干涉,强事截留,或强据包办,破坏财政统一”。宋子文并声明:“如再有上项情事,本部惟有先行停拨军费,一面咨请军事委员会,派员查明,照特别刑事条例惩办,以维法纪。”而在国民党二大上所做的财政报告中,宋子文开篇便指出:“统一财政实为统一广东、统一民政及军政、取消个人霸有民政及军政之权衡的步骤。军政及民政均已统一之后,国民政府自能将孙总理所萃精会神期在必成之统一财政的计划实现。”二大期间,国民政府颁发了两项命令,一是规定:“各属党部及各种士农工商团体,概不得擅自干涉财政收入及一切行政事项,如有违抗,以破坏统一论罪。”二是宣布:“现在统一财政已积极进行,所有各地驻在军队,应负尊重保护财政机关之责,不得干涉财政收入事项,尤不得联同其他团体有干涉行为。如有违抗,当从严治罪。”国民党二大通过的财政决议案指出:“统一国家财政,实为发展国家之唯一基础。本党应以坚决之态度,将所有之各种收入集中于政府之财政部。其他一切国家及军事费用,均由国库支出。”宋子文在接收和整顿财政机构基础上,对印花税、煤汽油税、沙田收入、禁烟收入、筹饷收入等各主要税项加以整理,进而发行短期库券和有奖债券,从而使政府收入得以大幅提高。1926年初,国民政府每月的财政收入约达500万元,而两年半之前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每月收入只有30万元左右。这就为国民政府统一和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和出师北伐,提供了一定的财力基础。
宋子文厉行财政统一,将其与实现孙中山的未竟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助于整合非国民党嫡系军队,当时得到了国民党中央的高度认可与有力支持,也是直接执掌军事指挥权并且已经进入国民党高层决策圈的蒋介石所乐见的。在国民党二大上,蒋介石与宋子文都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而在1926年1月底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蒋介石被选为国民党中常委委员(共9人),得票数与汪精卫、谭延闿、谭平山相同,均为最高的24票。宋子文虽然没有进入中常委,但也有6票,排在何香凝的10票之后,是非“入常”者中得票次多的,预示宋子文将承担新的政治责任。也正是在二届一中全会上,宋子文被选为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并进入了政治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其余6位成员为汪精卫、谭延闿、孙科、顾孟余、徐谦、谭平山。同年6月2日,宋子文与张静江被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新推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这意味着宋子文的能力、业绩以及他主持的财经领域,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高层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广东时期,蒋介石作为国民党直辖军事力量的指挥官,深知保障饷需的重要,历来关注财政状况,重视与财经主官的关系。1923年3月初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正式成立运作,时在上海的蒋介石已经被发表为参谋长,在接到孙中山以及大本营秘书长杨庶堪等人催促南返就任的电函后,蒋介石要求孙颁令“整理财政,并归仲恺负责”;并向杨庶堪作了具体说明,称:“政治当以整理财政为先,厅长不速易人,延误大局必非浅鲜。弟对此点自信见解或较在粤诸公正确,故欲行之前,不得不将此等成败关键竭忠尽言,决非有何作用参于其间也。财政如无把握,军事难定计划。”蒋甚至把由廖仲恺出任广东财政厅长作为起程赴粤的前提条件之一:“廖任厅长,……可否在弟起程前发表,俾弟到省后即可着手进行,而鼓来者之气也。”待到国民政府成立之初,蒋介石曾在与廖仲恺商议财政时,“以饷馈不继,徒沾余沥,为之簌然泪下”。宋子文出长财政部、厅并颁行统一财政令之后,1925年12月15日,蒋介石以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和东征军总指挥的身份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改革军政建议书》,一方面提出军事委员会确定军额和饷额、实行军需独立,自1926年1月1日起实施,由军事委员会军需局直接向各师团按月发给兵饷,“并宜确实规定,勿稍逾期”;另一方面也强调:“军人不得干涉财政、民政,凡财政、民政及司法机关人员,概须听候中央政府或省政府委派,各军队不得过问,尤属军人应守之天经地义。苟有违背此旨者,钧会应立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固无俟中正渎陈也。”对宋子文而言,这既是来自军方对于统一财政的支持,也是要求确保饷需的一种压力。1926年2月1日蒋介石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监,翌日即“与季新、子文二兄谈财政事,磋商至晚方得解决也”。当时蒋介石曾把宋子文与国民政府最高领导人汪精卫同样看重,在日记中时有这方面的记载,如:“致季新、子文二兄书”;“写子文兄、季新兄信”。在蒋介石看来,宋子文已是国民政府财经主官的不二人选,因而需要经常与宋子文交换意见。
宋子文与蒋介石的关系,在政治领域也有交集。1926年3月的“中山舰事件”发生伊始,汪精卫曾以蒋介石过去在财政问题上对宋子文很不满,劝宋不要去见面,以防不测,但实际上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还一度频繁会面,交换应对困局的意见。如蒋介石曾“与子文商议,找觅精卫行踪,不可得”。在局势不甚明朗的情况下,蒋介石一度采取退姿,于3月26日“上午致精卫、子文、组安、任潮、益之告休养书,属其促精卫出来任事也”。但当日,“宋部长子文来挽劝我不走,我允之。”宋子文不仅最早出面慰留蒋介石,在得悉蒋介石发烧卧床时,宋子文还与张静江一起前往看望蒋。根据蒋介石的记载,4月3日,宋子文与谭延闿、朱培德一起面见蒋介石,共同商议如何“处置粤局”;蒋介石则在当日提出了“整军、肃党,准期北伐”的建议,一方面称对于苏俄和共产党“实有联合团结之必要”,“非使此二种势力与本党在精神上团结不可”,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共产党在本党内应注意之点”8项和“苏俄顾问之权限”5项;并从8个方面详述“北伐之准备问题”,要求确保每月250万元的军费额度,北伐出发时必须提供2个月共500万元的军费。4月8日,宋子文、蒋介石又和张静江、谭延闿、朱培德“会商大局,及请汪复出事”。尤其当宋子文知悉可能发生不利蒋的示威活动后,立即向蒋通报并提出应对建议:“上午到校作纪念周训诫约一小时毕,办公,会客。下午阅报,办公。子文兄来谈,右派拟开市党部大会,示威运动,属余致函铁城制止之。”当时有苏联顾问认为,“中山舰事件”标志着“以拥有强大力量的蒋介石为一方同以汪精卫、谭延闿、朱培德、宋子文等人为另一方之间的关系的破裂,有可能造成国民党左派的严重分裂,导致广州政府的垮台。”但是,从短期来看,宋子文与蒋介石的关系不仅没有“破裂”,而是更致密切,甚至一度达到了“换帖”的程度。蒋介石经常与宋子文晤面,“便访子文兄”;谈话内容包括“谈经济事”、“谈天”、“商议时局”、“研究本党本校事”。其中既有与宋子文单独晤谈,也有与宋以及张静江、谭延闿、鲍罗廷、朱培德等一起面商。蒋介石的地位不仅没有因中山舰事件受到影响,反而得到了巩固和提高:4月中旬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联席会议上,谭延闿被推选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6月初,蒋介石被国民政府特任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到了北伐前夕的7月初,蒋介石被推为中常会主席,北伐期间由张静江代理。另外,在5月中旬的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宋子文、蒋介石与谭延闿、孙科、朱培德、陈公博、甘乃光、林祖涵、伍朝枢共9人联名提出《关于整理党事案》,主要内容共4条:1.改善中国国民党与共产党间的关系;2.纠正党内跨党党员之轨外行动及言论;3.保障国民党党纲党章的统一权威;4.确定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之地位与其意义。该案获会议修正通过,主要是第2条修正为“纠正两党党员妨碍两党合作行动及言论”。对于蒋介石提出的共产党员跨党问题的提案,无论宋子文还是其他人,都没有参与联名,但该提案也获得会议一致通过。概言之,中山舰事件之后,一方面国共关系、国民政府与苏联顾问的关系需要再确认,另一方面西山会议派又在上海举行所谓国民党二大,广东的国民革命正统地位受到挑衅,而汪精卫又选择了出走。在此情况下,虽然宋子文和在广州的其他国民党高层人士对于蒋介石的政治主张未必完全赞同,但认定蒋是维系国民政府运作的稳定因素,更是发动北伐不可多得的军事帅才。
与此同时,蒋介石提出的每月250万元的军费额度、北伐出发时必须提供2个月共500万元的要求,在宋子文那里一时无法得到兑现,蒋介石对宋子文的不满也在积聚。7月26日,蒋介石虽然“晚应子文宴”,但忍不住在日记中记载道:“为战费事,子文吝刻,使人难堪。”而随着北伐战事的进展,军费的开支急剧增长,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军方不时催促财政当局提供费用,宋子文对这类要求稍有延宕,便遭到蒋介石的压力,两人间的矛盾公开化。
1926年9月中旬,江西战场呈胶着状态,蒋介石通过苏联顾问鲍罗廷催促宋子文速筹3个月的军费:“鲍尔【罗】廷顾问勋鉴:罗密。胡定康同志有否在粤,如其能速来汉指导党务政治,尤为盼切。请兄留粤为要,江西战事非能速了,战费须续筹三个月,请催宋部长照办,盼复。中正叩。”蒋介石另直接致电宋子文,要求迅速运交大洋票和公债券,以抵军需,由于宋子文未能按照蒋介石的要求在一周内“整数”寄达,蒋便去电指责宋子文:“限即刻到。广州宋部长勋鉴:子密。本日抵萍乡,明日即向袁州南昌前进,经济困难已极,大洋票及公债券何不整数寄来,必欲如此零星分寄,致不能有计画之使用,且失信用,岂兄至今犹未能深信,而必欲如此迟延耶?如何盼复。中正。”蒋介石还致电张静江、谭延闿,要求对于“前经额定之北伐费,在战事未结束前,仍拟由政府赓续依照规定额筹济,庶于战事前途不致感受影响。除电宋部长外,用电台端,即请主持为祷。”除了军饷之外,蒋介石还以其他名义要求宋子文额外提供经费,如1926年10月底,以黄埔军校“需添设无线电班、工兵班、军医班”为由,要求宋子文在该校额定经费外,“每月支给特别费五万至十万元,俾得如计养成人才也”。11月底,蒋介石在电催10月份经费时,还要求发清服装费欠额200万元:“查前方饷糈万急,兼之时已严冬,各军将士饥寒交迫,……服装及十月份经费,应如何拨济,兄应负完全责任,祈勿漠然视之为盼。”不仅如此,在北伐军攻克各省设立财政机构和派遣人员方面,蒋介石与宋子文之间也发生了分歧。如蒋介石设国民革命军总部于南昌后,虽然同意由财政部直接向福建派出财政处处长和向汉口派出财政专员,但力主在江西设财政委员会,由国民革命军军需处处长俞飞鹏出任财政委员会主任,由省党部和各军派员任委员,只同意宋子文所派财政部处长姜济寰“可任委员,作为财政部所派,待省政府成立,再行位置”;不到一个月,蒋介石向宋子文提出,将姜济寰“调为江西政务会议代理主任可也。请即转令姜处长,江西财政,归财政委员会统一为要!”蒋介石虽然无法否定财政部有权向战地各省派任财政人员,但在具体到每一省的场合,要求宋子文发表之前征得蒋的同意。如向江西委派财政人员,要求宋子文“请先来电商酌,然后发表,以免江西财政分歧,表现政府内部不能一致。”又如湖北,要求宋子文事先“详示”拟派人员履历,“派往湖北财政员系何人?是否廉洁能干?……如所派人员稍一失当,即授他人口实也。”平心而论,作为随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最高军事指挥者,蒋介石希望在所到之处构建起可以信赖和有效运作的财政体系,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在宋子文看来,蒋介石的一些要求和做法,违背了在出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之前提出的《改革军政建议书》中关于军人不得干涉财政、各军队不得过问财政机关人员委派的原则,而这却是宋子文在广东实施统一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随着北伐的不断推进,1926年11月中旬,宋子文与在粤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要员北上,经南昌、九江抵达武汉。在此同时,蒋介石因军费问题与宋子文的矛盾加深。如1926年12月15日,蒋介石致电宋子文,以时任武汉行营主任邓演达要求之款未能及时汇到为借口,要求宋子文“务请设法照支”,甚至以训诫的口气要宋子文“对人务勿过板,免人为难”。不到10天,蒋介石又致电宋子文,称在湖北的第七军因当月的饷项未领到,已经发生两起“闹饷事件”,“如长此以往,决不能过。请兄从速设法维持为要。”这等于是要宋子文承担导致军心不稳的责任。当年底,蒋介石把发生“闹饷”事件的范围,说成已蔓延到“各军”,称即便蒋本人能谅解宋子文的苦衷,“各军官与士兵决不能相谅也”,最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宋子文“务速发清”欠款,“以维大局”。而在同时期的日记中,蒋介石发泄着对宋子文的极度不满:“子文狡赖,不肯负(责),财政压制,不能发展自如,苦痛极矣。”而随着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究竟应当迁至武汉还是南昌的争议逐渐激化,宋子文介入了这一争议,使得与蒋介石之间在财经问题上的矛盾带有了政治属性。事实上,蒋介石在入驻南昌之后,便通过张静江、谭延闿两位中常会主席,向国民党中央和鲍罗廷提出了“中央党部移鄂”的主张。而在1927年1月在南昌举行的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上,当蒋介石与张静江强势逼迫与会者同意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驻鄂,宋子文便以筹款需要为理由,主张迁汉,并在会下向同样主张迁汉的陈公博表示:如果国民政府不搬汉口,他就不再给钱。蒋介石对宋子文的态度颇为在意,在日记中写道:“忧患以今日为甚,逼迫振撼,……上午顾孟余同志几为动摇,子文且以财政无法相要挟,办事困苦莫甚于经济相逼也。”在蒋看来,宋子文说到做到,在迁都问题未定的情况下,“与子文商议军费甚为费时,苦痛异甚”。蒋介石遂以战局进展需要实施军队总动员为借口,以近乎最后通牒的方式逼迫宋子文提供军费。如1927年2月12日,蒋介石致电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闿转宋子文,提出“如再不速解一百五十万元来此济急,视为以后断绝关系也。”2月19日,蒋在电报中限令宋子文在次日派专船把250万元送到九江;2月23日,电令宋子文在2天内“无论如何困难”,必须送到150万元。平心而论,承担军事上重要职责的蒋介石确实不能坐视饷需不足的情况一再发生;但在宋子文看来,要限时限额满足蒋提出的拨款要求,同样是做不到的。更何况,当时武汉方面无论在迁都问题还是在“军权”与“党权”关系问题上,认为对蒋不能继续让步的主张已经占主导地位,日后宁汉对峙的态势已经若隐若现,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的财政之争,已然被纳入政争的轨道。
1927年3月中旬,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汉口举行。蒋介石和朱培德以“军务繁重”为由,没有出席这次会议。会议正式确定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设于武汉,通过的《统一党的领导机关决议案》、《中央执行委员会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案》、《修正政治委员会及分会组织条例案》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条例案》,对于原属于蒋介石作为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以及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职权进行了限制;通过的《统一革命势力案》纠正了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蒋介石所提关于跨党问题议案中排斥中共的内容,决定立即举行国共两党联席国民党会议,讨论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的《统一财政决议案》明确规定:“各省财政主管人员在正式省政府未成立前,由财政部选任,对财政部完全负责;凡收复省份,应即由部派员接收”;“非经财政部许可,不得征收新税,改变税率,组织新银行、新公债及钞票,或取消通行钞票之使用权”。至于蒋介石作为总司令在财政方面的权力,被明确限制为“在作战地及警备地”“指挥前方军民财政各机关”。宋子文以中央执行委员的身份出席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并且是提案委员,对于上述提案的形成和通过,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改选出了多个机构,其中中常会为汪精卫、谭延闿、蒋介石等9人入选,不专设主席;宋子文则入选中央政治委员会(共15人,其中有蒋介石)、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共7人,没有蒋介石)、军事委员会委员(共16人,蒋介石为主席)、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共8人,有蒋介石);宋子文还成为改选后的国民政府委员(共24人,有蒋介石)、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共5人,其余4人为孙科、徐谦、汪精卫、谭延闿)。蒋介石的重要支持者张静江落选上述各项选举。
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还作出决议:指定财政部长兼浙江、江苏财政处长,负责办理两省的财政统一。1927年3月下旬上海光复后,蒋介石先期进入上海,旋即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之下成立了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来处理江浙两省的财政,但对于受命于国民党二届三中决议和代表武汉国民政府前来接收江浙财政的宋子文,蒋介石最初颁发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布告:“江浙地方,现经克复。所有江浙财政事宜,应即交由财政部接收整理,以期统一。嗣后无论任何机关团体,对于财政概不得加以干涉,其对外一切契约行为,并由财政部负责办理。”表示支持宋子文统一江浙财政,但其前提是宋子文负责筹措所需的饷需。与此同时,宋子文亦宣布“以后所有江浙两省中央直辖财政机关,一切收入,应均扫数解交本处核收,其属于前江苏财政厅范围者,应解江苏财政处,属于浙江财政厅范围者,应解浙江财政处,概不得擅自拨支”。宋子文也确实根据蒋介石的要求,以“军需紧迫,急于星火”的名义,与上海金融界商洽续借款300万元,称其中200万元将汇往南京供蒋介石所需,另外100万元留沪维持市面,并要求“如数照拨,幸勿片延”。并且公开表示将认真考虑上海银钱业公会提出的条件,双方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初步意向。然而,由于宁汉之间关系的急剧恶化,尤其是武汉方面对于蒋和南京政府所持的强硬立场,使得当时奉武汉国民政府为正统的宋子文必须与蒋介石切割。蒋介石曾于4月13日致电宋子文:“请兄于今晚七时须与中央委员同车来宁,万勿推却。中正。”宋子文不仅拒绝赴南京出席所谓的中央执监委会议,而且停止了与上海银钱业的借款交涉,财政部驻沪办事处也停止了同国民革命军军需处的往来。这使得蒋介石十分焦虑,曾急电宋子文:“两淮两浙运使,闻兄另已委人,而前在沪借支三百万元,以二五税作抵者,兄又延宕不批,至今分文无着,如此下去,不惟于公无益,必致败亡,江浙财政事,不如仍照原议,交两省财政委员会办理,以应急需,如何盼复。”但宋子文不为所动,蒋介石只好通过陈光甫的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出面继续与银钱业公会的借款交涉,并由古应芬代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长。以后一直到当年8月蒋介石下野,宋子文始终没有与蒋合作,出面为其筹款。
三
在20世纪20年代投身国民革命的岁月中,宋子文接触交往的人很多,但对他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孙中山和蒋介石。宋子文与孙中山的关系及与蒋介石的关系,分别是在国民革命的两个不同时期发生的。前一时期持续时间为两年;与蒋的关系,如果以孙中山去世为起点,大体也是两年多。
宋子文最初放弃优渥的都市生活,抱着满腔热情南下,那时广东革命政权的前景尚不明朗,工作环境并不尽如人意,困难重重。宋子文本人一直以曾经“追随孙总理从事国民革命工作”而自豪。对宋子文而言,孙中山一方面是姐夫,但更重要的是百折不挠、众望所归的革命家,而且有着令人折服的气度和人格魅力。孙中山人生阅历丰富,始终以革命事业之需要为依归,不拘一格,唯才是举,打破资历辈分,在宋子文的职位安排上既充分信任,又把握节度,作为军政府大元帅,与在其他领域一样,孙中山在财经领域虽然可以发号施令,但并不颐指气使,允许部属有不同意见,同时自己也遵循既定体制的运作规则。追随孙中山倡行的国民革命事业,这与宋子文所处家庭环境尤其所受教育背景的取向相吻合,从而激发和坚定了宋子文对于国民革命事业的高度认同,他的所学专长也有着用武之地和检验机会,很快在金融和财政领域崭露头角,业绩突出,不仅在大本营时期,更在孙中山去世之后的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几乎为党政军各方面普遍认同,迅速进入党政决策核心,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阔的领域施展才干和实现抱负,成为日后全国性的南京国民政府主持财经的不二人选。
孙中山生前,国民革命尚处于酝酿阶段,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运作过程中不无困难,但毕竟局限于广东的部分地区;国共合作刚刚建立,关系协调,矛盾尚未突显,虽然已经出现了反对国共合作的意见,但孙中山本人的存在,就是革命政权内部政治稳定的最大因素,并没有发生重大问题上的对峙和分裂;财政收入虽然少,但支出项目有限且可控。就宋子文而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筹建中央银行和主持初期运作,在财经领域尚未承担主要职责。况且有孙中山的全力支持,与其他方面不至于发生大的矛盾冲突。
蒋介石追随孙中山的时间要比宋子文早得多,得到孙中山的任用和栽培所涉及的层次更高。孙中山去世之后,蒋介石对于国民革命尤其是军事工作的贡献,确实也是十分突出的。自国民政府成立,国民革命军成军,广东革命根据地统一,一直到中山舰事件前,蒋介石一直被苏联顾问鲍罗廷视为与汪精卫、廖仲恺齐名的“孙逸仙最杰出的信徒”。宋子文从不认为自己“追随”过蒋介石,但是,即便在中山舰事件之后,宋子文与苏联顾问、中共乃至部分国民党人士一样,虽然对于蒋介石的政治主张并不完全认同,但并不怀疑蒋介石对于推进国民革命的热情和执着,认为蒋介石也是孙中山发动的事业的积极投身者,尤其是不得不承认蒋介石是整合和统御国民革命军各部队的不二人选。而在廖仲恺去世、胡汉民和汪精卫先后离粤之后,无论国民党内的政治生态还是国共关系,都遇到了自孙中山去世之后的再度失衡,国民党无论对内对外,都不能再失去蒋介石;加上蒋介石配合与支持统一财政的基本态度,所以在北伐之前,宋子文对蒋介石的认同度较高,两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无分歧,但基本上得以维系。
另一方面,国民革命的深入特别是北伐的迅速进展,任务繁重,牵涉的利益关系复杂,国共之间、“左”“右”之间、党权与军权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各种矛盾逐渐凸显,置身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决策层的宋子文无法持超然态度,更何况他是有自己的判断和取向的,这样,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的矛盾已经不纯然为军费数额和财税支配权之争。随着国民革命军的扩军、北伐战场的拓展和国民政府所辖区域的增加,蒋介石强势崛起,对三大政策的否定公开化,导致国民党高层分化,出现了宁汉对峙的局面。与无条件地并且是发自内心地服膺孙中山不同,在宋子文看来,蒋介石并不等于国民革命,并不是国民革命的化身;宋子文一直视政治精英主导的武汉政权为国民党正统,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的合法继承者;因此当时除了中止与蒋介石的合作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
在国民革命时期,无论孙中山生前和逝世之后,国民党尚处于建制初期,只是到了1924年初才有国民党一大的召开和党章的通过,国民党无论作为一个政党,还是其主导的区域性政权,都还缺乏政治现代性,政治和财经、军事领域都缺乏完备的制度文本。孙中山生前作为众望所归的领袖,采用军事时期的统帅制,高层人际关系的简单化,制度供给的不足甚至缺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国民党内部的分歧和矛盾处于可控和可以化解的状态,至少,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的运作虽然不无困难,但对内而言还是平稳有序的。孙中山去世后,由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改组成立的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国民党二大明确不推出新的总理,都显示出建制方面的现代性倾向,但本质上却是孙中山事业的后继者中缺乏具有相应人望和实际权威的领袖人物使然。名义上由国民党统御的国民政府不再是军政权,可依然处于“军政”时期,军事和军队的重要性,连同军事强人的崛起,使得政治精英惊呼要“收回党权”,并力图通过体制遏制和合法性威慑来限制蒋介石势力的膨胀。在这一格局下,宋子文与蒋介石合作关系的波折乃至中止都有其必然性和普遍性。
与此同时,宋蒋关系的演变又带有特定的相互性格冲突和预期错位的特点。在宋子文看来,军权在握的蒋介石不具备人格感召力,在与政治精英的相处中不讲究尊重和信任他人;在蒋介石看来,宋子文自视甚高,行为处事不易通融,关键时刻软硬不吃,难以沟通。两位个性都很强,“换帖”未能“换心”,虽可合作,矛盾和冲突却难以避免。所以,孙中山去世之后,虽然宋子文与蒋介石之间既有后者颇为看重的合作,更有双方都无法容忍且呈愈演愈烈的矛盾分歧。只是不久汪精卫“分共”,导致武汉国民政府实际上解体和宁汉合流,稍后短命的“特委会”收场,汪精卫则因对广州起义和广州事变难辞其咎而出局,原先对蒋介石起着主要制衡作用的各种力量发生分化和顿挫,蒋介石不仅成为国民党政权的最高决策者,也是统驭冯、阎、桂各主要军事力量进行“二次北伐”的不二人选。在此情况下,宋子文很难拒绝蒋介石主动发出的合作要求,遂再度与蒋介石合作。只是蒋介石对待宋子文依然无法摆脱“用人必疑,疑人不得不用”的尴尬处境,宋子文也不时面临服从“党国”利益的大局和不愿对蒋曲意逢迎的两难处境。当然,这是需要另行做专门研究的课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