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共产党宣言》“消灭”还是“扬弃”私有制?
1.在《共产党宣言》汉译本中,被译作“ 消灭” 一词的德语词,除aufheben外,还有几个:aufboren,停止;abshaffen,废 除 、消 灭 ;beiseitegen,消 除 、消 灭 ;vernichten,毁灭、消灭 ;wagfalen废止、取消、 消灭。 德语素来严谨,很多词汇在汉语中缺乏对应词语,同时,初期译者难免存有理解偏差,所以,这些词统统被翻译成“消灭”,应当是不精确的。
2.早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前,马克思就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又称《巴黎手稿》)中提出“扬弃”私有制的主张,如“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共产主义是扬弃了私有财产的积极体现”等等,这里的“扬弃”,原文就是“aufheben”。《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中的“aufheben”,都被翻译为“扬弃”。
3.“aufheben”是马克思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然而,不同著作却有不同含义的翻译。著名哲学家、复旦大学俞吾金教授,便统计和分析过这个现象,《共产党宣言》、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名篇中的“aufheben”都被翻译成“消灭”,而在《国民经济学提纲》、《资本论》中,却又被翻译成”扬弃”。应该说,“扬弃”更接近马克思对旧事物的辩证态度。
4.对“aufheben”的理解,应该结合当时语境下这个词语的含义进行。在德语中,aufheben原是一个常用的普通词,具有拾起、保存、取消、废除等多个含义。十八世纪、十九世纪经过康德、费希特,尤其后来黑格尔的发扬,它成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词汇。黑格尔明确把“aufheben”作为同时具有否定与肯定双重含义的概念加以使用。他在《精神现象学》及《小逻辑》第96节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阶段对前一阶段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发展过程体现出对旧质既抛弃又保存的性质。黑格尔说”aufheben”说明“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的精神”,“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这一辩证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得到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使用。
5.关于“aufgeben”的辩证含义,20世纪中国哲学家也有很多阐述,比如冯友兰先生在接受母校哥伦比亚大学名誉博士学位的答词里,就引用到aufheben,他说: “发展过程是一种辩证的运动。用黑格尔的术语说,就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换言之,就是正、反、合。这样的合,包括了正、反的一切精华。在这个意义上,现在应当包括过去的一切精华。这是解决不同的文化矛盾冲突的自然方式。这种解决应当是黑格尔称之为‘奥伏赫变’的过程。这的确是一种很复杂的过程,是与简单化针锋相对的”。
6.还有一个小故事,于光远同志作过大量考证,证明把“社会所有制”译为“国家公有制”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而不是一般的国家公有制。中央编译局接受于光远的结论,于1995年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把这一误译改了过来。实践也证明,“社会所有制”能比“国有制”更能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国有制”下的“全民所有”往往会异变为“全民所无”。这说明我们翻译界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不断进步的,而不是持顽固固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