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开放

沈宝祥:评价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什么?

——从“两个三十年”的争论引起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02 21:49 作者:沈宝祥 浏览:223次
 

       20085月,在广州的一次学术会议上,有人讲到如何评价新中国建国以来两个三十年的问题,引起了争论,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关于“两个三十年”这个问题的争论。以后,这个争论时起时伏,没有停息,直到现在,仍然是各执一词,即使是权威的观点,不服的人仍然不服。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这是一个学术问题。这也引起了我的思考。 

 

 

一,问题的实质

 

 

 

1949年到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六十年,以197812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前30年和后30年两大段。这就是“两个三十年”。

 

争论的问题就是,怎样看待和评价这两个三十年。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六十年,既不能用前30年来否定后30年,也不能用后30年来否定前30年。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无论是前30年,还是后30年,本身都不是一个科学的评判标准。用前30年来否定后30年,就是以前30年作为评价和判断的标准;用后30年来否定前30年,就是以后30年作为评价判断的标准。用这样不科学的标准来评价前后两个三十年,不可能得到符合实际的令人信服的结论。

 

这里首先要弄清楚,所谓前三十年、后三十年,指的是什么。

 

讲两个30年,不是讲这两大段历史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而是对这两大段历史作全面的总体的评价,就是如何评价这二大段社会的问题。

 

“社会”这个概念,有多重含义,最广泛的含义是社会形态,即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我们这里所议论的,实际上正是社会形态。

 

制度决定社会的性质,制度也体现社会的性质。社会形态,实质上是社会制度问题。我们讲封建社会,就是要讲封建社会制度,讲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要讲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讲社会主义社会,也是要讲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

 

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优劣,衡量社会进步,需要一个客观的科学的评价标准。

 

 

 

二,评价社会制度的标准

 

 

 

应当怎样评价一种社会制度的优劣好坏呢?我以为主要是看二条。

 

第一,要看在这种社会制度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生产力是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选择和建立某种生产关系,选择和建立某种社会制度,实行某种路线,作出某种决策,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以解决自己的吃、喝、穿、住等问题。我们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应当作为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第一个标准。

 

历史表明,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未必是正相关的。苏联在一个时期,社会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很快,成为超级大国,但苏联人民的生活长期得不到相应的改善。我国的经验是,如果搞唯GDP,经济指标上去了,人民的生活,特别是人民的生活质量未必能改善。因此,评价一个社会,仅看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够的。

 

第二,要看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人的生存状态是否能够得到不断改善。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切社会活动、社会变革,归根结蒂,都是为了人的需要。人们发展生产力,有着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人们建立某种社会制度,直接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发展生产力又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和发展。离开了人的需要,一切社会活动包括生产力的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或大大降低了其意义。人的需要,首先是解决吃、喝、穿、住,提高生活水平,但不限于这些,实际上,人的需要比这些广泛得多,还有教育、文化、科学、艺术、宗教等方面的需要,还有参加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等方面的需要,人的权利和价值的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等。社会越发展越是这样。因此,我提出人的生存状态的概念。良好的社会制度,必须要保证人的生存状态不断得到改善。这应当视为评价判断社会制度的最高标准。

 

我们应当以这两条标准来衡量、评价、判断新中国前30年和后30年的社会。这二条标准,实质上就是实践标准,是实践标准在社会领域的具体化。

 

 

 

三,简析“两个30年”

 

 

 

按照上述两条标准,衡量、评价、判断一下新中国前30年和后30年的社会。

 

具体分析一下,新中国的前30年,前后就不是一样,实际上分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段。

 

对于新中国的历史,邓小平作过概括的叙述和评价。他在1988年说过:“我们建国三十九年,头八年好,后十年也好,当中那些年受到‘左’的干扰,情况不大好。我们对近十年的发展是比较满意的,现在看来,这十年搞对头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260页)邓小平是在新中国成立将近五十年时讲这个话的。他把新中国的历史分作三段来评述。讲“头八年好”,就是新民主主义那一段。“近十年”,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段。他说近十年“搞对头了”,是肯定我们走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邓小平说的“当中那些年”,就是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21年。那一段为什么“情况不大好”,因为没有“搞对头”,就是走的道路不对头。邓小平这样来讲新中国的历史,特别是分为三段来评述,是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符合历史实际。

 

应当明确肯定,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历史阶段。

 

1949929,承担筹建新中国神圣历史使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个历史性的文件,即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共同纲领》全面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建国思想和主张,并得到了全面实施。

 

1953年,毛泽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时期,称之为“过渡时期”,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的提法。但是,1954915,刘少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3页)报告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成为权威的历史文献。这是以文献的形式对这一历史时期的明确记载。

 

在这一时期,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得到了全面的实施。国民经济恢复比较快,从1953年起,顺利实现了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政治上,大多数人有一种得到解放的感觉,社会秩序较好,人民的生活比较安定。在这一时期,虽然发生了反胡风,特别是反右派等政治错误,铸成了不少冤案,但依据前述两条标准来衡量,从总的来看,这一时期是比较好的,应当充分肯定。在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国民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科学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也是不应忽视的。全盘否定前30年,是无视真实的历史。

 

但是,在前30年中,越往后,情况就越严峻。“一九五八年,要求过急,搞‘大跃进’,搞人民公社,不对头了,给我们带来很大灾难。”(《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4页)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人民公社,大跃进,家长制,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一套,不合国情,背离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很不对头,早已被历史否定了。

 

尤其是前30年的后十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这是全面内战,天下大乱的十年,是国民经济走向崩溃边缘的十年,是广大人民遭大灾难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是“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历史问题决议》给“文化大革命”的定性。这个定性表明,“文化大革命”与社会主义挂不上钩,说这是探索社会主义,就太牵强了。这十年,无论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看,还是从人的生存状态看,都是负面的。

 

讲前30年,有一件事是绝对不应忽略的。这就是在这一时期,曾两度发生大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一次发生在1960年前后,另一次发生在十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样的严重事件,用“探索”来解释,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30年走到这样的结局,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和制度根源。

 

如果不加分析地全盘肯定前30年,更是无视真实的历史。

 

30年,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30年,是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30年,是人的生存状态明显改善的30年。对此,大家都有切身的体会。30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二经济体。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对人的等级限制和各种禁固,正在逐步打破。人民的自由、平等度明显提高。比如,坐飞机、火车,人们可以任意买头等舱票、头等车厢票。住房、汽车,也可以任意购买,都不受级别限制。人人都可以按规定申办出国旅游签证。广大农民可以自由流动。互联网的出现,为大家行使参与权、表达权等民主权利提供了条件,等等。以前30年否定后30年,是完全不顾事实。

 

对后30年,应当充分肯定。但是,这种肯定也有一个如何适度的问题。要清醒认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以现代文明的视角来观察,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一些不利民生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洁净水和新鲜空气成了稀缺资源,各种“毒食品”层出不穷,这些,对于生存状态来说,是负面的。

 

还要看到,我们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问题性质的严重性。

 

在十八大以前的相当长时间内,反腐的成效不大,又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致使腐败现象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对此,党内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议论很多。

 

这种问题性质的严重性,邓小平早就指出了。

 

1982年,邓小平针对经济犯罪的现象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3页)

 

1985年,邓小平提出,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他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38页)对以上这些现象,我们在评价后30年时,是不应忽视的。

 

 

 

四,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

 

 

 

议论两个30年,思维不应停留在肯定否定的层面,而是要深入一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对于总结经验和教训,邓小平讲过他自己的体会,很深刻.他说:“‘文化大革命’搞了整整十年。我为什么讲这个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这样来制定方针政策,就能统一全党思想,达到新的团结。这样的基础是最可靠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4页)

 

总结经验和教训,首先要敢于面对现实。历史是曲折前进的,有成功时期,也难免有遭受挫折时期,甚至有失败时期,都要敢于面对。

 

历史经验犹如富矿,需要不断发掘,一次总结是不够的,需要不断总结。对于前30年的经验,1981年已作了《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但这是一个基础,需要在此基础上推进和深化。后30年,还没有作过系统的总结。为了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很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总结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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