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陈剑:稳定干部任期,促进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3-03-13 21:44 作者:陈剑 浏览:56次

随着中国换届的两会结束,中国新一轮政治周期自此开始。

政治有周期,干部的任用也有任期。近年来,在很多地方,党政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调动频繁,任职难以届满的问题比较普遍,任期制在很多地方基本流于形式,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十年五任县长"的怪事。由于调动频繁,一些地方干部不安心工作,而是热衷于大搞短、平、快的"政绩工程",甚至发展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这些现象既不利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不利于一个城区的持续发展,同时也表明中国离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还有较长距离。

据中部某省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介绍,近年来该省90多个县(市、区)中,只有一名县委书记在岗位上干满一届,其他党委一把手在任内纷纷被调动岗位,任期制的执行率只有1%略高一点。

实际上,不仅在县(市、区)这一层面,在省、地(市)级这一层面,任期制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任期制执行率低,折射出我国官场用人机制的不规范。干部任期满了才能升迁或调动,这应是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必须遵守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却成了一纸空文。这说明我们的用人机制还没有走上法制轨道,长官意志严重,民主监督没有得到切实落实。

任期制执行率低,也折射出了官场的腐败,折射出了官场上的浮躁风气。

任期制执行率低,干部任期不稳,实际上反映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没有得到党的组织部门的切实尊重,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任期制执行率低,特别是通过选举形式产生的党政一把手,实际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尊重,实际是对党代会的选举制度的不尊重。道理很简单,一个地区的行政长官,或省长,或市(地)长,或县(市、区)长,是一个地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形式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通过行使神圣一票,选举出一个地区的行政长官,当选的行政长官要对选民负责,对人民代表负责,就必须在一个完整的任期内拿出合格的业绩向选民交待,向人民代表交待。而一个任期还没有结束,就拍屁股走人,那让投出神圣一票的人民代表情何以堪。究竟,你的业绩如何,为什么中途走人,总要给代表一个交待。同样,一个地区的党委书记,或省委书记,或市委书记,或县(市、区)委书记,也是一个地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是党员行使党员权利的结果,一个任期没有结束,就调动走人,也是对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的不尊重。

从熟悉工作考虑,一个地方发展,需要党政领导干部用一定时间熟悉情况,不能说要通晓当地的人文地理、历史情况,至少也要了解近年来发展特征,优势和弱项等,这样才能掌握其规律特征,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情况还没有熟悉,就频繁调动,既不利于解决当地长期存在的问题,例如环境污染,也不利于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相反,只会助长干部的浮躁心态和短期行为,这对干部、地方以及当地的人民都是不负责任的。

因此,稳定干部任期,特别是通过选举制产生的领导,包括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任期内保持稳定,工作一个任期才允许调动。

除非出现以下一些情况,可以例外:达到退休年龄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对于最后一个因素,即工作特殊必须严格从严掌握。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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