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透视中国领导人的“法治观”

发布时间:2015-08-20 20:22 作者: 浏览:84次

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成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时候,他承诺要加强法治。在中国境外,这个承诺(在去年10月中共中央全会上得到习近平重申)受到欢迎,被视为宪法秩序将取代任意行使国家权力的迹象。法规将是清晰的,执法也将公正无私。


习近平信守承诺,在国家安全等领域颁布了新的法律。对计算机黑客攻击、反恐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的地位也提出了立法草案。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与这种立法潮相伴随的是官方媒体对“宪政”观点本身和独立司法的尖锐言辞。刑法修正案将让成功的辩护律师面临入狱风险;许多知名律师已经被绑架、刑讯、非法拘禁、提起公诉以及被剥夺律师从业资格。


在今年7月的一个引人瞩目的周末,逾300名律师和法律助理在中国各地警方发起的一系列夜间突袭行动中被拘捕。一位知名律师随后很快在官方电视台上“供认”迄今仍未正式提起的指控,官方媒体将其律所称为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的“平台”。


习近平的反腐败斗争本身就在法外运作。在一个由党(而不是国家)运营的拘留体系中,嫌疑人可能被拘留长达一年。据报道称,这些嫌疑人遭到审问和刑讯,而且见不到任何律师。他们的最终审判只是在摄像机面前短暂走过场,判决结果早已决定。


习近平没有改变自己的法治观点,但许多人误会了他所说的法治的含义。关键在于中国政治哲学思想——具体而言,是孔子那个时代两个世纪后的政治哲学家韩非的思想。韩非的思想被中国创始王朝——秦王朝用来巩固其统治。


习近平不想让法律来制约中央权力,而是要用它来压制反对势力,强化政治控制——利用法律来统治,而非接受法治。


习近平援引韩非的话表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自100多年前最后一个朝代崩溃以来,中国一直难以建立起现代化的政治形态。如今的党国体制是传统官僚、儒家社会规则、共产主义说辞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古怪混合体。法律架构自毛泽东时代以来有所发展,但法规含糊,程序无常,而且全都受到政治上的控制。党把许多政府职能据为己有,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让政府机构沦为缺乏最终权力的傀儡。


如果韩非还活着的话,他将会赞同这么做。当年他那种现实政治主张受到秦始皇的青睐(秦始皇为自己建造了兵马俑,是秦朝的第一位皇帝)。毛泽东既钦佩韩非,也钦佩首个贯彻韩非思想的统治者。强制劳动和杀害知识分子会有代价,但毛泽东和秦始皇都不介意这些。


在毛泽东去世近40年后,韩非获得了“重生”,当代领导人推行的法治策略越来越像他在2000年前提出的主张。韩非和毛泽东都看不起孔子,这两位哲学家之间的差别富有启迪意义:孔子相信道德榜样,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好的,并相信一个睿智而仁爱的领导人以身作则将会带来社会和谐和繁荣。如果皇帝道德败坏,他会被推翻。


韩非则相信,个人必须处于绝对的国家权力统治之下,只有严刑峻法才能让他们遵纪守法,保持政治稳定和国家控制。与习近平一样,他强调撤换腐败官员的重要性,并提倡建立强大军队以保障国家威力。在他眼里,法律不是什么正义的保证,而是国家的一件强制工具,而统治者的道德标准与此无关。


这些思想对秦始皇是管用的,尽管他夸口将会持续万年的王朝实际上在他死后3年就土崩瓦解。虽然世人对于这些思想在21世纪还是不是成功处方仍须拭目以待,但那些寻求理解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国的人士将会发现,韩非的指导意义要强于孔子。


本文作者是伦敦的一位作家和广播员,中外对话(chinadialogue.net)网站首席执行官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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