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冤假错案都要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康生立案审理,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最后判决:康生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康生的党籍,撤销对他的悼词。 人们赞扬说,胡耀邦来到中央党校才几天,就把康生揪了出来。
揭露康生,显示了胡耀邦的政治勇气和很高的政治艺术。
整风会议的作用之二,是平反了冤假错案,落实了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整风会议开到5月份,就提出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的问题。对这个问题,胡耀邦讲了几次。
1977年5月7日,胡耀邦在一个领导骨干的小会上说,落实政策,我们是按照党的原则办事,不是按照哪一个同志过去怎么讲的办事。落实政策是以事实为准,以党的政策为准,不是按照哪一个人说了怎么办,这不涉及对中央哪一个同志信不信任的问题。胡耀邦关于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案件、落实政策的思想和主张,在这个时候已经提出来了。整风会议建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着手进行甄别工作,“文革”中被打倒的一大批领导骨干很快被解放出来,并被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成为推动揭批查运动和筹办复校工作的中坚力量。
这件工作一开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抓住了康生这个罪魁祸首,所以“文革”中被他点名批判,被定为“叛徒”、“反革命”、“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反动组织成员”以及“坚决执行十六字修正主义教学方针”的,约占全校一半的干部群众,就顺利、自然地平反解放,恢复了名誉。
但是由于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还禁锢着许多人的思想,不愿意或不敢涉及到“文革”前的问题。有个负责甄别工作的领导干部,对一个在1964年批判“合二而一”时被留党察看两年、“文革”中又被定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开除出党的同志说,“文革”中给你定的“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给你开除出党的处分,可以平反。1964年给你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不能平反,因为那次批判“合二而一”,是毛主席领导的。
鉴于这种情况,冯文彬与胡耀邦商量,提出毛主席一再讲过“有错必纠”嘛,为什么“文革”前的问题不能甄别?
胡耀邦明确地说:“不管什么时候定的,不管什么条件下定的,不管什么人定的,只要是冤假错案都要平反。”于是得到校临时党委同意后,再另设一个落实政策第二办公室,专门甄别平反“文革”前的冤假错案。上述这个同志1964年受到的留党察看处分也平反了。
从1977年夏天算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中央党校有步骤地、认真细致地对163个案件和1358人(包括当年的学员)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平反,并作了善后处理。这项工作进行得坚决、迅速和彻底,可以说在全党、全国是走在前头的,起了示范作用。多年蒙冤受屈的同志,在得到平反昭雪之后,无不激动万分地说:我们中国共产党还是实事求是的。党给了我第二次政治生命,后半生一定要坚决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