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政策失灵”与农民幸运

————农村改革史阅读随笔(2)
发布时间:2026-01-19 14:16 作者:赵树凯 浏览:361次

所谓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农村改革,并不是因为这次会议设计了农村改革,恰恰相反,这次会议所规定的政策,明确宣布“不许包产到户”,不仅如此,这次会议还通过了新修改的《人民公社管理条例》。那时高层的共识是,人民公社制度起码还要执行二十年,二十年以后也并不是要搞家庭承包,而是要把人民公社制度提高到更高程度的“一大二公”,也就是要把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做的更大。这次会议的改革意义,主要是不再搞阶级斗争为纲,要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农村则强调要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会议仍然强调,人民公社制度要巩固,人民公社代表的集体化方向要坚持。

但是,恰恰是包产到户彻底瓦解了人民公社制度,扭转了人民公社代表的集体化方向。人民公社制度曾经被中央宣布为社会主义在农村的基本单位,也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基本单位。由此可说,这次三中全会并没有设计出改革故事,最多调整到了有利于发生改革故事的政治方向,为接下来的接二连三的政策突破创造了政治空间。

三中全会之后不久,19794月,中央又发出31号文件,重申“不许包产到户”,9月,四中全会文件将“不许包产到户”改为“不要包产到户”。19809月中央75号文件,允许部分落后地区搞包产到户,一般地区不要搞包产到户。内部掌握的标准,可以包产到户的地方,是人均年纯收入五十元以下地方,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左右。19813月,中央办公厅向全党转发杜润生的政策建议报告,全国可以有15%20%地方搞包产到户,准备搞三五年。198110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仍然向各地提出要求,在贫困地区之外,一般地区不要搞包产到户,要稳住,不能让包产到户冲垮一般地区和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得寸进尺,局面一发不可收拾,关于一般地区不要包产到户的政策规定形同虚设。到了年底,高层意识到已经堵不住包产到户了,于是仓促之间修改文件稿,宣布农民可以对各种责任制形式自由选择。这便成为19821号文件。可见,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被政府逐步承认的过程,也是原定政策设计节节后退的过程。

很多人把包产到户政策历史转折点定位在邓小平讲话,实际上,这次讲话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1980531日,邓小平在谈话中肯定了凤阳县的“大包干”,很多人认为邓小平讲的是“大包干”,即小岗村为代表的“包干到户”,其实不然,对于这次谈话资料的考证发现,邓小平在这里讲的“大包干”并非包干到户,而是生产队统一领导下的“包干到组”。邓小平强调的是,因为有集体经济的生产队为主体,所以一些地方出现包产到户并不可怕。在这里,邓小平是以人民公社制度为前提允许包产到户。但是,事实恰恰是,包产到户的发展,迅速瓦解了生产队为主体的集体组织。这是未曾料想到的,更没有预先设计。在邓小平谈话之后,高层还试图继续修改通过《人民公社条例》,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制度。但是,形势的发展大大出乎高层意外,人民公社在两年之内土崩瓦解。

在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之后,迅速演化出私人雇工、乡村企业、农民大规模进城,都不是政策规划设计的结果。相反,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都是预料之外的“事故”。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过程的高明之处,在于对这些“事故”所做出的正确应对。这就是连续五个一号文件的辉煌所在。这些文件的辉煌成就,并不是依靠高瞻远瞩来规划政策,也不是依靠英明“思想”、“理论”指方向,恰恰相反,而是从现实生活出发,顺应了生活逻辑,顺应了农民的选择和创造。

统观改革年代的政策进程,不难发现,在农民许多新创造出现之初,决策层往往没有及时扶持,甚至给以限制打压,出现过很多次“政策刹车”现象。邓小平曾经说,乡镇企业是没有预料到的“异军突起”。实际上,在改革早期,对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政府不仅没有预料,没有支持,而且还以冲击了计划经济为由进行了政策打压。同样,对于农村出现的私人雇工,开始说看两三年,后来看了两三年以后,看不下去了,说要加以控制,甚至明确要求课以重税,但是,制定政策遇到操作难度,也遇到了争议,导致政策无法出台,不了了之。对于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也是这样,高层有关部门,开始就不断指责农民是无序流动,直到九十年代中期,仍然出台若干措施加以限制,甚至动用了警察力量清理清退进城就业农民,但是,农民的流动脚步势不可挡。对于农民流动的若干限制性政策规定,持续了十几年,进入21世纪才逐步废除。

很难设想,如果当年那些“政策刹车”举措,如不许包产到户、不许雇工经营、不许农民进城等政策,都得到了有效执行,或者说,如果这些“政策”成功了,那么农民生活会是怎样的,改革会怎样,发展奇迹还何从谈起。可见,这种“政策失灵”,是农民的幸运,也是农村发展的幸运。

                (20251月)

来源:沽河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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