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凯:农村改革史首先是政治史

————农村改革史阅读随笔(3)
发布时间:2026-01-21 14:24 作者:赵树凯 浏览:388次

农村改革史,首先是政治史,因为农村改革首先是政治改革

农村改革进程表现为政策转变。政策转变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先发生了政治转变,政治转变是政策转变的前提。政治转变的体现是,宏观上,制定政策的基本理念发生改变,微观上,基层获得了一定的政策制定权力,或者说是政策自主权。虽然改变的是经济政策,但是,制定经济政策的权力是政治权力。这种政策权的获得,是政治过程,而不是经济过程。这个道理,也是活生生的生活现实。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特别是原来被管制的“地富反坏”分子,首先遇到是政治歧视、身份自由问题。没有政治贱民的解放,没有身份自由的获得,一大批能工巧匠,若干离土离乡创业者,即后来的企业家,不可能成长起来。所以,仅从经济史角度谈农村改革,是片面而浅薄的。

一,政策突破起源于政治控制松动

所谓农村改革,其实就是原有政策规定被突破。这种政策突破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原有高压政治控制发生了松动甚至部分瓦解。

对农民来说,土地承包到户、家庭经营当然是经济行为,但是,这种经济行为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政治环境变化,而政治环境的变化,则是起源于原有政治权力结构的瓦解重组。是政治环境变化带动了经济行为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改革史,首先不是经济改革史,而是政治改革史,更准确的说,是政治变迁史。在这里,我不称其为“政治改革”,而称“政治变迁”,是为了强调这种政治变化的发生,不是有意识的,不是完全自觉的,而是在政治情势的演变中发生的。

政治变迁的第一个条件,就是高层政治结构转换,没有这种政治转换,如果还是197610月前的政治高压,那么,经济管制松动,农民包产到户,就不可能发生发展。毛之后中国出现了新的政治空间。之前,政治环境不允许包产到户发生发展,这就不可能有改革。先有政治制度环境剧变,后有经济生活改变,不仅是时间顺序,而且是因果逻辑。

政治变迁的第二个条件,就是政策思路改变。对197610月之后的高层来说,政策思路的改变不是根本转变,而是某种程度的放松。这种政策思路的转变,首先发生在抓捕四人帮以及随后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之前,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阶级斗争为纲,一切政治挂帅,极度贬低生产,“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但是,仔细考察当时农村政策状况可以发现,在政治挂帅的前提之下,实际上是有两条政策路线:一条是“六十条”路线,一条是大寨路线。“六十条”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由毛泽东主持制定并在1962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发布。“六十条”规定了人民公社制度的基本政策: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可以有少量自留地、农贸市场、家庭副业。“大寨路线”代表的是“六十条”之前公社化运动的政策:以生产大队(甚至公社)为核算单位、取消自留地、关闭农贸市场、取消家庭副业。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六十条”,是大跃进、公社化引发大饥荒之后的政策调整。因此,这两条路线都有毛泽东的背景依托。在中央层面,六十条路线以纪登奎、华国锋为代表,大寨路线以张春桥、陈永贵为代表。

二,文革中农村工作两条“政策路线”

在文革之前的三年,从1962年到1966年,农村政策主流是执行“六十条”。文革开始之后,19679月和19681月,国家农业部和山西省委在昔阳县连续召开两次学大寨现场会,由此开始,各地农村干部到大寨参观掀起高潮。从1968年下半年到1970年上半年,大寨那些超越六十条的政策做法被各地效仿,集中表现为,生产队核算改变为大队核算、推行以政治表现为主要标准的大寨工分、取消农户自留地、取消家庭副业、关闭农贸市场等等。文革中农业学大寨不断掀起高潮的过程,也就是农村政策越来越左的过程。当然,文革混乱中,上层控制放松,也有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被称为所谓“资本主义复辟”,如浙江温州、福建莆田等地。

19708月,国务院在昔阳召开北方农业工作会议,会议一方面把农业学大寨提高了政治新高度,另一方面,在具体政策上,则强调要执行六十条政策,不得随意搞大队核算、取消自留地、关闭农贸市场、取消家庭副业,也强调要重视按劳分配。总的来看,这个会议在政策把握方面的主流是积极的,六十条基本上重新得到尊重。

1975年春,毛泽东提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号召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在此背景下,张春桥发表了《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文章。当时,按劳分配、集体所有、家庭副业、自留地等被作为资产阶级法权来对待, 农村政策进一步极左化,大寨经验得到进一步张扬。9月,在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主持中央工作的邓小平继续肯定大寨的做法。随后,各地纷纷突破六十条,搞大队核算、实行大寨工分、取消自留地、关闭农贸市、取消家庭副业等,极左政策更加激进,一些地方严令限制农民养鸡养鸭,甚至把农民的住房都收归公有,政策倾向越来越具有1958年公社化运动特色。陈永贵公开提出,还要在昔阳县全县推行以公社所有制。可见,大寨政策做法是公社化运动的延续,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大寨政策经验是1958年公社化运动借尸还魂。”从1975年下半年到1976年年底,大寨那一套极左政策做法,基本上主导了农村工作。

整个文革期间,高层政策意见分歧,主要在坚持六十条和仿效大寨经验之间。纪登奎自称为“六十条派”。他和华国锋所代表的政策思路,是以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六十条为依据。这是毛泽东在大跃进、公社化失败,造成大饥荒之后,被迫从1958年公社体制倒退,也表述为“政策调整”,即把原来以几千户的人民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先退让调整为几百户的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再退让调整到几十户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所谓“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其中的“队”原来是生产大队,后来六十条确定为生产小队。同时,在三级所有体制内,允许5%7%的自留地,允许农民家庭副业、少量的自由市场行为。从根本上讲,四人帮和陈永贵所代表的,是毛泽东本来的政策路线;华国锋和纪登奎所代表的,是毛泽东妥协退让后的政策路线。严格来说,妥协后的政策路线,为毛泽东所承认,但非毛泽东所情愿。在现实环境、具体农村工作中,两种政策思路必然要发生矛盾,但双方都有来自毛泽东的充分依据。毛泽东去世前后,六十条与大寨经验的冲突,到了针锋相对的程度。这就是文革期间农村政策思路纷争的基本脉络。

,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的转折意义

坚持六十条,还是弘扬大寨做法,看上去是具体的经济政策差异,但在当时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在政治理论上,大寨经验远远处于上风。这种理论表达的主要人物就是张春桥。张春桥阐发了毛泽东的谈话指示,按照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大寨经验更体现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六十条,给予农民少量经济自由,则往往被称为物质挂帅,是向农民的小生产势力妥协,是纵容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在这样的理论前提下,具体的政策意见分歧,被上升为政治问题,上升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在这种语境下,连农民家里养几只鸡几只鸭、做点小生意都成为资本主义,都可以成为“阶级敌人”。这对基层干部的影响是,抓政治学习、抓革命大批判很保险,而抓农业生产很危险,容易犯政治错误。于是,基层农村工作陷入荒诞,用极端的政治狂热取代了生活必需的物质生产。

华国锋主政之后,197612月,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本来,农林部建议开200人左右的小范围农业学大寨座谈会,但是华国锋亲自提议,要召开层次超高、规模超大的全国性会议,出席会议的是全国县委书记以上干部5000人。实质上,这次会议是华国锋主政后第一次面向全国的公开政治亮相,会议内容远远超越了农业学大寨,核心是揭批四人帮。会议的基本语言体系,还是“无产阶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阶级斗争为纲”,但是,涉及的政策内容已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从会议讨论材料来看,会议集中批判四人帮罪行,主要是,四人帮只准搞政治挂帅,不准抓生产,把抓生产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宣扬“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从这次会议后果来看,会议之后,地方干部开始重视农业生产了,敢于抓农业生产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会议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挂帅的农村政策思路,是全党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的前奏。以这次会议为转折点,农村工作放松了政治高压,为客观上为改革开辟了道路。

现在所说的“农村改革”,核心内容是,突破了六十条政策框架,将基本生产核算单位变为农户,即突破集体经营,重建家庭经营。抛弃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家庭为基本核算单位,既突破了大寨经验所代表的极左政策路线,也突破了纪登奎、华国锋所代表的六十条政策路线。突破六十条规定的的“生产队为基础”,而恢复到家庭经营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就是安徽、四川率先进行改革的政策突破路径。在这个突破过程中,省级领导人中的代表人物是万里、赵紫阳、周惠、池必卿等。当然,赵紫阳在四川时并没有明确地支持包产到户,但是,缩小了生产队规模、增加了自留地比例,扩大了农民市场行为空间,促进了包产到户的发生发展。万里直接同意了农民包产到户的要求,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直接突破。

研究农村改革发生历史,需要有政治权力视角,需要看到政治环境变化对改革的根本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高层发生权力更替、高压政治控制放松、极左政策出现松动,农民的经济自由获得了空间,改革就开始了。迄今为止农村改革历史叙事存在巨大偏差,依然沉溺于某种力量的自我粉饰。

                       (202511月)

来源:沽河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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