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富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改变的文件
为地富反坏四类分子摘帽和为地富子女改订成份,是胡耀邦继为右派摘帽之后采取的一项调整社会政策、缓解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1979年1月11日,中央下发了胡耀邦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决定》即中央5号文件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考虑到地主、富农分子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多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对地、富分子的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成份问题,作了适合新的情况的相应规定。中央认为,各地在“新六十条”的讨论和试行过程中,落实好这方面的规定,将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1979)5号
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原文节录)
一、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二、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歧视。
三、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四、各地应把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改订成份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要从党内到党外,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做好地、富、反、坏分子及其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对确定摘帽子的地、富、反、坏分子和新订成份的地、富子女,要在公社和生产大队范围内张榜公布。同时,对至今确实没有改造好的极少数地、富、反、坏分子,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改造,并实行给出路的政策,什么时候改造好了,什么时候就摘掉他们的帽子。
(文件来自法治中国系列)

摘掉地主分子帽子通知书(网络照片)
1979年1月23日公安部发出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地富分子摘帽文件的通知。公安部的通知说,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是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这对于进一步调动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极其重大和深远的意义。1月29日,《人民日报》全文转发了中共中央决定和公安部的有关通知,同时在头版发表社论《适应情况变化的一项重大决策》。社论说:党中央的决定是继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之后,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改造地主、富农的历史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党中央从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摘帽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相应的规定,是完全正确的,是大得人心的。社论指出,地主、富农的子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是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认真落实这部分人的政策,必将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起到重要的作用。
1984年11月初,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地富反坏分子全部摘帽时,大标题称这是“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确实,这件事事关全局、大局,因为这是三中全会后第一个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大政治决策,形成了三中全会路线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这件事关系到六百万地富分子及子女、亲戚的浮沉荣辱,改变了无数人此后的人生命运,成为新时期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共和国史、党史、改革开放史最重要的内容之一。1979年中央5号文件是由中央秘书长胡耀邦主导制定,华国锋主席及几位副主席都同意签发的一份重要文件。1979年1月1日至6日期间,5号文件还在起草制定的过程中,1月7日前后,5号文件已经正式完成,中央负责同志均已同意,所以胡耀邦7日以后到11日5号文件正式下发之间,才多次提到这个文件,强调这个文件的重要性。可以说,为地富分子摘帽、为地富子女改变成份,是胡耀邦担任中央秘书长之后,在中央最高领导层支持下,第一个惊天动地的政治举措。

1965年学生升学成份要求更加严格,这是网上看到的因为地主成份,学生报名表上盖了“不宜录取”的章。
来源:芳草文集lin
